网站首页 > 阮海彪:死是容易的 >


  左小腿留下了三块伤疤。不久,这三块疤痕又被我戳得鲜血淋淋、说来有点后怕,我竟敢和“两角三”拼打。“两角三”住在“九间楼”

  隔壁弄堂里。他本名叫梁国良,为什么要在他的名字上添一分,肯定有出典,我说不上。挺括的高鼻子,双眼皮下陈志伟这段话中的现实二字换成自我,便是超越自我的含义。我理解:把握现实与自我,正说明我们不能指望没有困境,可我们能够不让困境扭曲我们的灵魂。

  于是有一种具有更博大的胸怀、更深刻的智慧、更广泛的爱心的人类,与天地万物合成一个美妙的运动,如同跳着永恒的舞蹈。

  这样的舞蹈多么难跳。难到常让我们丧失信心。不过,他妈的我们既然活着!

  从人的困境出发建立观念,观念是活的,一旦不合人的需要,改革起来也容易。从已有的观念出发构造人性,人性就慢慢死掉。死掉人性的人去改革,常常是再把活着的人性屠杀一回,立起一个更坚固的国人的观念。

  对特异功能一事不信、不听、不看,只因它不符合已有的一种主义。已有的这种主义也是一种文化,然而只从这种文化出发的人却变成文化盲。

  也可能是这样的人没弄懂这种主义。也可能是这种主义又一次证明了那句名言:生命之树常绿,理论往往是灰色的。

  我们平时不再“之乎者也”地说了,可小说上出现了“之乎者也”

  却不妨碍这可以是一篇好小说。同样,我们学一点外国的说话又怎么不行呢?事实上,现在的中国人就比过去多了幽默感,外国小说和电影里的翻译语言未必设起大作用。语言习惯的不同,不单是单词排列得有异,更多的可能是思维方式的差别。中国的思维方式太有必要杂交一下,不必把国语的贞操看得太重。

  中国人踢足球、打篮球,除去身体素质、技术水平还低之外,很明显的一个问题是心理负担太重。说是“为祖国争光”一条口号压是一对明亮的大眼睛,乌黑的卷发,大暑天,一身白里透红的皮肤,块块肌肉,轮廓分明。附近的大姑娘,都喜欢偷偷觑上他一眼。说实话,那时我把他当作一个最标致的男子汉。“两角三”喜欢惹事生非,比如把一双油腻腻的手往人家晒着的新棉花胎上擦。又比如,故意将裹上糖纸的粉笔头扔在马路中央最醒目的地方,等过路人去拾,等着得意地哈哈大笑——有时,站在自家门口的我,也会跟着乐上一会。那天,“两角三”用一张印有米老鼠的很精美的玻璃纸,包上一段粉笔,扔在马路中央。一个器宇轩昂的中年男人走来,他几乎没朝它看一眼,匆匆走了。不久,一个时髦的姑娘路过,似乎看了它一眼,然而看见“九间楼”台阶上有一群捣蛋鬼后,使低头而去。过一会,一个拄拐杖的老头子特意从南货店前走过来,用拐杖拨了拨“奶糖”,又颤巍巍地走了。“两角三”们发出了可惜的“嘘”声。我失却了耐心,转身进屋去了。隔了一会儿,我听到一阵热烈的笑声,便笑着兴冲冲地跨出门坎。我看见一个扛着一大捆稻柴的妇人费力地把肩上的稻柴放到地上,弯下腰吃力地去拾那颗“奶糖”。几乎同时我认出,那正是我。母亲!霎时,我浑身燥痒,忙扭转头去。顷刻。我感到了奇耻大辱。我暗暗发誓:永远不吃糖!从此以后,我开始对世界上所有的恶作剧深恶痛绝。

  次日,“两角三”来我家,我装着专心看连环画。不理他。我的态度惹得他动手要抢连环画。我破口大骂:“杀坯。”他愣了愣,大约在想:这病小子还敢骂人。于是他笑了,笑得很平静,很残忍,很开心。笑着,他轻轻地问:“你父亲呢?”呼地,热血涌上了我的脸。

  霎时,我象一只小狼,狠狠向他扑去。他得意洋洋,伸出那健美的、栗子肉鼓起的胳膊毫不费劲地抓住我的双手,不让我近身。气得我大哭大叫,更猛烈地进攻。他火了,用当时流行的“划勾子”要把我摔倒。是他的技巧没有到家还是我急中生智的躲避,我说不清,反正我没有被他摔倒。他的木拖板恰恰踢在我那块还没有长好的伤疤。我发出了尖锐的惨叫。邻居们被惊动了,赶来将他劝走。他走了,我感到异常委屈,想哭,又不愿哭。我努力控制自己,以致全身憋出了一阵阵汗。汗水把背心浸湿了。突然。一股恶意涌上了我的心。我看看小腿上那块嫩红的疤一它被木拖板卷起了一块皮,便在屋里四下搜索。

  目光溜到墙角落那只放工具的木箱上,我过去拿到了一把布满铁锈的特大号“扳头”,对准自己小腿上的三块刀痕狠狠砸去……我后悔,在那一刹那我不该犹豫。要我砸第二次,我实在没有勇气了。嫩红的疤,渐渐变青了,殷红的血,从那个被“扳头”砸成的凹处慢慢地渗出——它不象往常一样喷泉似的涌,而是慢慢地渗着。我感到扫兴,同时、我又似乎颇高兴。说不定,我的病已经痊愈了。你看,它只是在慢慢地渗。我把腿搁在方凳上,等候着母亲,让母亲陪我去找“两角三”算帐。我不该把争执扭打的事由全盘向母亲托出。母亲默默听着,憔悴的脸上显得异常平静。她一声没吭,没有大骂那个该死的“两角三”,也没有责怪自已的儿子。她拿来一条浆洗过多次,已经变成暗黄色的绷带,把我那条渐渐变沉、变重的小腿紧紧裹上。就在她给绷带打结的那一刻,我看见有一滴泪水,掉在那暗黄的绷带上,但立即被绷带吸干了……

  因此,当“两角三”的父亲——那个红鼻子、罗圈腿的绍兴老头被当作特务揪出来的时候,我是多么的欣喜若狂。只要母亲稍不留意,我就窜到斜对面,去看那个绍兴老头读别人写他的大字报。那大字报听说是他家隔壁的凌家小子写的。因为用水,两家多年不和。凌家那小子,有点肚才,他写的大字报,既有生活情趣,又有革命激情。我至今还记得那么一句:“他叫他的儿子,骑马琅琅……”那绍兴老头把老花眼镜戴在鼻尖上,在昏暗的路灯下,几乎把整个面孔贴上那散发着墨汁臭的大字报上,用极浓的绍兴口音念了起来:“其哦其昵子,骑马琅琅……”尤其那声“骑马琅琅”,被他念得格外的响,格外的长和格外的“琅”……于是,围观的人群迸发出欢快的笑声。我挤在大人们的大腿缝里,也拼命地笑——只是,我不太明自为什么要笑——以后几天,我总在搜索“两角三”的影子。他几乎绝了迹。这当儿,我又突然暗暗地恨凌家那小子。凌家那小子后来疯了。据说,他父亲的历史上也那么了一点。

  白皮肤的“两角三”偶然才见到,他似乎变得更白了。终于,作为独苗的他突然离家远远的,独自去了内蒙古。听说,离家的时候他只带了一样东西——一床破旧的棉被。在内蒙,一呆就是两年。两年后回上海的时候他带回了三样东西——一把有刀鞘的匕首,一双镶有珠宝的皮靴,一个绝顶漂亮的女人。“两角三”几乎成了这条路上的传奇人物。那把匕首在小圈子里亮进亮出,那咯咯咯的皮靴声在弄堂里响进响出,那漂亮的女人被他带进带出。“两角三”变了,变得老成了许多。他不再恶作剧了,不再东家窜西家走了。偶然,他看见我,还会向我露出友善的微笑。两个月后,他带着他的三样东西走了。又两个月,来了份电报,要他姐姐和姐夫速赴内蒙。他姐夫去了。又两个星期,他姐夫从内蒙返回,捧回一只白木广漆的骨灰盒。梁国良是为什么死的,他家闭口不谈。有人说,他是为那把匕首死的,有人不同意,说是为那双靴子死的。而有人猜测,他是为那个女人死的……

  哦,梁国良死了。这么强壮的美男子也会死。有时,在月亮光下,看着自己单薄的、歪歪斜斜的身影,总会想起梁国良。你看他那身肌肉,看看他的体魄,怎么会死呢?我似乎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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