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纽约的季节 第五节 电梯正在全速上升,挤在人堆里颇不好受。不管是透气还是见见十年前的Josh, 我都希望电梯快在九楼开门;楼下服务台的小姐告诉我,摄影组在九楼。 终于到站了!在电梯门关上的前一秒,我终于挤出人堆冲了出去。看看一身, 为了这个会面特别穿的套装已经全毁了。算了!管他呢!办正事要紧。九楼是很 典型的报社办公室,又吵又忙又乱。我好不容易看到一个闲在一边灌咖啡的金发 碧眼的大帅哥,赶紧走过去问他:“抱歉!请问JoshGeiman的座位在哪里?” 那个帅哥打量了我足足二十秒,久到让我怀疑是不是衣服在电梯里被挤破了 (这也太荒谬了吧?!)。然后他才缓缓和开口:“找他有什么事吗?” “呃这是很私人的事,我只能和他当面谈。”我说。 “好吧!这里太吵了,你到里面茶水间去,我把事情交代完才过去。你自己 先倒杯饮料喝吧!” “谢谢。”我礼貌地向他点点头,往他指的茶水间方向踱过去,走了三秒才 想到,他说的是“我过去”而不是“他过去”,那么“我”不就是我立刻回过头 去看那个正和另一个商量事情的大帅哥—Josh—我今天要找的人。哎!果真是男 大十九变,当年他那和我一百六十五的身高差不多的个子,现在至少高过我一个 头算了,待会儿再和他好好叙叙旧。 五分钟后,金发帅哥—抱歉,我还无法把他和我心目中的Josh画上等号—捧 着他的空咖啡杯晃进茶水间,,先替他自己倒了杯水才开口问道:“除了FanYu , 我不记得自己和任何东方女子发生过‘很私人的事’,So,说吧,她要你来找我 做什么?” 老天!这一点都不象我记忆中目讷和善的Josh,这么尖锐而冷峻。哎!二十 六七岁就能在纽约时报占有一席之地,想必受过的历练不是我所能想象的。不过, 我还是忍不住想逗逗他。把眼光从大玻璃外迷人的远景调回来,我问他:“先把 那件‘私人的事’放一边。你确定你真的不认识我?” 又一个二十秒,他把我从头开脚再看一遍,包括我过肩的半长发、鼻梁上架 的复古式眼镜,咖啡色裤子和一寸高的鞋子;我自觉和高中时期唯一的不同是我 的“造型”,所以只能把Josh的迟钝解释为西方人对东方脸孔的“统一性”—他 们眼中所有的东方人看起来都差不多。 没办法!当Josh再用那副痴呆脸对着我,我只好给点启示了:“你还教过我 打篮球呀!兄弟!” “Kay ?KayLu ?!真的是你!!”Josh露出了惊喜加不可思议的表情,是 嘛1 这才是我认识的好朋友Josh,小男孩Josh,给我一个大熊式拥抱的Josh. “看起来你混得还不错嘛!”我笑道。 “还好啦!大学时就在这儿打了四年工,也该有点成绩了。你呢?最近还好 吗?你走之后大伙儿还是不时会提到你,常向Fan 打听你的消息。我最后一次听 Fan 说,你已经在当实习医生了,是吗?” “嗯!今年夏天拿到了住院医师的资格。不过我打算到哥伦比亚大学继续修 博士,同时接受住院医师的训练。” “所以,以后可以常见面罗!” “应该是吧。”我笑着点点头,决定该是导入正题的时候了。“知道我要和 你谈什么‘私人的事’吗?” “不只是叙旧?”Josh恢复了警觉性。 “不只是叙旧,Sorry.”我摇摇头,“我选择到纽约修学位的另一个原因是, Fan 的孩子两个月后出世。” “芬的什么?”Josh放大声量,倐的从他靠着的墙站直。 “芬的孩子,也是你的孩子—你应该算得出来。” “她没有告诉我。”Josh还处在震惊中。 “她发现怀孕时你人已经在中东了。她认为她应该留下这个孩子,为了某个 ‘私人的’原因,直到现在—她正在怀疑当初的决定是否正确。”我发觉自己满 适合“冷静的旁观者”这个角色的。 “芬要你来告诉我的?”Josh露出了捉狭的表情。 “没错,我承认。”我耸耸肩,“因为她还放不下她那‘伟大的自尊’。依 我看你对Fan 的了解,应该懂得芬那个色大胆小的大女人主义者—以及她要我来 的用意。” 我笑着把话说完,有一种任务快达成的放松感,“她提过她对你的感觉吧?” “有—”Josh向上翻了翻白眼,“每时每刻。”他用一种宠溺的口气说: “我们分手的原因并不在此” “OK!这就是你们自己的事啦!我扔掉手上的纸杯,准备走了。”我还是不 懂你们俩为什么会凑成一对?!“ “是啊!我也不懂。”Josh无奈又甜蜜地笑道,“世事难料,十年前大伙儿 都看好你和Mlies 的。” “嘿!那只是一场高中生的闹剧罢了。我和他的差异太大,况且我们根本连 真正的接吻都不曾有过!” 真的,我笑得很坦然。回首过往,这只算是个成长的小插曲,有点酸酸涩涩, 但我能微笑以对。 “并不是接过吻才叫爱情,你知道吗,Kay ?”Josh送我到电梯门口,看我 点头又说:“想见见Mlies 吗?我们还是死党哦!” 我摇摇头,“不了,我不想再刻意找回什么,一切随缘吧!”电梯来了,我 和Josh握手道别。 “改天再请你吃饭,现在我得先去找一个人把话说清楚。”Josh笑着目送我。 “祝你们幸福,Bye !”我在电梯门关上前说完最后一句话。 哥伦比亚大学医院的工作在九月中旬开始,很陌生、很忙、很乱—很像十年 前刚到纽约的情况,而现在没有一个自愿的帅哥处处替我打理。但我发觉,自己 还是适应得挺不错的,四周的人都很友善,工作也是自己的专业领域。这不禁让 我想到,十年前Mlies 和我,如果不是一开始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地扮起英雄和 被保护者,我们会以这么差劲的结局收场吗?还是我们根本就凑不到一块儿? Josh和芬现在好得很。两个人决定先不结婚,芬答应适应Josh的工作,而Josh 答应在接Case前先考虑他爱的两个人。在芬临盆前的这段日子,Josh寸步不离地 陪着她。这下好啦!婴儿房、育儿常识、生产步骤全不用麻烦我了,我也乐得轻 松,早点预习我要主修的医用遗传学。 “博士班的课程并不重,我只是多了些跑实验室的机会,得抽些时间做研究 报告。身处世界上最大的大学校园,我钟情的只是那份当留学生的感觉。因为在” 学“所以有”错“的权利,比战战兢兢的工作人自由多了! 纽约最大的缺点就是天气很冷!尤其对我这个在四季如春的宝岛长大的人来 说,它简直像座大冰窖。最恐怖是在医院忙完后要赶去上课的一段路,短短的几 百公尺,我又累、又饿、又很冷!!我通常是在白袍外直接加上大衣,用跑百米 的速度挾着我的书冲到上课的大楼。不过,很倒霉的是,今天,下雨了—真残忍, 老天竟然这样对待我! 所以,我只好撑着一把快被吹翻的雨伞,抱着用塑胶袋封好的书,不履艰难 地走向医学院大楼,当然,人是缩成一团的。不过,奇迹出现了! 后头开过来一辆车,我让到旁边去,它却在我身边慢了下来,驾驶摇下车窗 对我喊:“上来吧!我送你一程!” 我当然是迫不及待地收了伞进车里去,忙不迭地向身旁的驾驶道:“真是谢 谢你。” “没什么,顺路嘛!医学院大楼,对吗?”他回道。 “没错—你怎么会知道呢?”我问道。奇怪,突然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 “最近常看到一个利用赶上课锻炼身体的人—是你吧?”他笑着回答。这应 该是个帅哥没错,还是我最无法抗拒的绑马尾的那种。可惜下大雨,我把眼镜收 进袋里去,看不大清楚,不过基本上长得帅的我都会觉得很眼熟。 “没办法,我怕冷。”我耸耸肩。医学院大楼很快就到了,下车前我谢了又 谢,才赶紧进大楼上课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