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丽人 第五章 说到这座洋房,我得这样开始——从前,在大西洋的长岛海岬边上有一个山 坡,坡上绿树成荫,鲜花遍地,坡顶上有一座美丽的房子……一个童话故事的开 头。 没错,这座鸟瞰长岛海岬的房子像极了童话里的建筑——红顶白墙之下是铺 了青石板的回廊,廊上几米间隔便立着一根浑圆粗大的廊柱。廊檐下,一只天蓝 色有靠背的秋千倚在十月底沁凉的秋风里无聊地晃来荡去。远处,碧蓝的海如闪 光的蓝绸… …正对着门口是一个花坛。大朵的球菊开得正旺,有鲜黄的,有火红的,有 嫩粉带紫边的。最引人的是那绛红芯子吐白尖儿的一种,生生地就像是剪出来的 花样儿,偏要手摸上去才辨得出真假。各色鹅卵石以花坛为中心铺成环形车道。 车道上满满地几乎停了一个车队。 女主人凌风正站在客厅的大镜子前端详着自己的发型。这个贵妇式高发髻盘 头是今儿早上才在美容店里做的,专为今天的Paty. 今天的Party ——她突然想 起曾在书上读过:从前欧洲上流社会的少女们到16岁必开一场盛大舞会,表示正 式进人社交圈子——今天的Party 是她来美国成为迈克尔·陈的女友或情妇(管 它叫什么呢?)之后的第一次正式亮相。就是说,迈克尔终于要把她正式介绍给 他的那个圈子了。 她小心翼翼地抚了抚脑后那个梳得油光水滑无懈可击的发髻。一抬手,右手 腕上的两只翠玉镯子便一股脑儿由手腕滑向小臂,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她已经36岁了。这个盛大的舞会,整整迟到了20年。她在心里叹了口气—— 晚虽晚了,却比没有好。 她对着镜子,伸手拉住右耳边的一缕鬓发,食指麻利地一卷再一卷,头发就 给缠在了指头上,然后她轻轻将那食指一抽,一串松松的小发卷儿便在右耳边颤 颤巍巍地抖起来。她就这样将左耳边的鬓发如法炮制一番。然后,对着镜子再— 次左右端详。 那是你么?镜子里那个美丽的妇人朝她发问。那是你么凌凤?她真的有些认 不出自己了。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变得这么富贵这么艳丽这么妖娆这 么让自己都忍不住爱上自己! 她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发育得像大姐那样一一那个16岁上就丰腴挺拔得像个 女人的凌家长女,那个全家宠着的独生女儿。 大姐确实是凌家的独生女儿,因为凌凤本不姓凌,在她5 岁那年被姓凌的营 长收养之后才改姓了凌。据说,凌凤的爸是在一次排爆任务中牺牲的,那次任务 本该由一个姓凌的营长去,因为他老寒腿复发,凌凤的爸主动代替了他;据说, 是那关节炎救了姓凌的营长而死了凌凤的爸;据说,就因为死了爸,乡下丫头小 凤才进了京城,进了那座门前立着蓝底白字“军事管理区”大牌子的大院,成了 凌家的养女,而且,也跟凌家和大部分军队大院中的孩子们一样,十六七就穿起 了军装;还据说,凌营长收养小凤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让那守了寡的女人再嫁。在 他们那个地方,女人守了寡又带着孩子,是不可能再有人要的。 凌凤不大记得亲生父母的样子了,所有关于他们的印象都来自于一张小小的 黑白照片,发了黄的。爸(姓凌的爸)说,这是他们的结婚照。 他们,就是她的亲爸亲妈。 照片上的亲爸穿着军装,看上去貌不惊人,健壮憨实的样儿;亲妈却是个娇 弱的美人儿,一双眼睛深而且大,那忧郁的神情即便在笑的时候仍不能完全退去。 亲妈后来又嫁了人,可才过门不久就得病死了。 凌凤并不常常想起他们,她也没太多必要想起他们,凌家爸妈是把她当亲生 女儿看待的。没错,在某些时候的某些事情上,他们也许更偏宠了大姐,可凌凤 并不生气。大姐确实比她强,样样都强。偶尔,她也会拿出那张照片来看,那通 常是在她觉得自己特别不好看的时候——要从那两张脸上追根求源。她觉得自己 长得一点也不像亲妈,要是哪怕像上那么一点儿点儿,也会比现在好看得多。 这会儿,她终于对那两串小卷卷满意了,又将胸前的绿宝石项链再一次毫无 必要地摆摆好。 这是眼下最流行的盘头发式了。那个美容师是怎么说的?——您看上去也就 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二十五、六岁?我女儿都满15岁了! ——天哪,您可真不像有那么大女儿的人哪! 明知是奉承,她还是爱听。她还知道,这奉承纯是为了小费,她就慷慨地给 了小费。她现在已经不再把美金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了,她现在也习惯当主子了。 她几乎有点留恋地再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舒了一口气,转过身来。于一张 小小的黑白照片,发了黄的。爸(姓凌的爸)说,这是娜工的结婚照。 他们,就是她的亲爸亲妈。 照片上的亲爸穿着军装,看上去貌不惊人,健壮憨实的样儿;亲妈却是个娇 弱的美人儿,一双眼睛深而且大,那忧郁的神情即便在笑的时候仍不能完全退去。 亲妈后来又嫁了人,可才过JI不久就得病死了。 凌凤并不常常想起他们,她也没太多必要想起他们,凌家爸妈是把她当亲生 女儿看待的。没错,在某些时候的某些事情上,他们也许更偏定了大姐,可凌风 并不生气。大姐确实比她强,样样都强。偶尔,她也会拿出那张照片来看,那通 常是在她觉得自己特别不好看的时候一一一要从那两张脸上追根求源。她觉得自 己长得一点也不像亲妈,要是哪怕像上那么一点儿点儿,也会比现在好看得多。 这会儿,她终于对那两串小卷卷满意了,又将胸前的绿宝石项链再一次毫无 必要地摆摆好。 这是眼下最流行的盘头发式了。那个美容师是怎么说的……您看上去也就二 十五、六岁的样子! ……二十五、六岁?我女儿刚满15岁了……天哪,您可真不像有那么大女儿 的人哪明知是奉承,她还是爱听。她还知道,这奉承纯是为了小费,她就慷慨地 给了小费。她现在已经不再把美金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了,她现在也习惯当主子了。 她几乎有点留恋地再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舒了一口气,转过身来。到中学, 年年都有两次学农。他问什么是学农。她说:向农民学习。他一股劲地点头,说 对对,农民有许多可学的地方。 不过,他总是依着她的。她愿意做什么就做,不愿意做什么就一不做。他对 她是父亲兼情人的角色。他的身体相当健壮,算一算,他比她整大24岁,可精力 一点不比她差。他只有一个毛病,哮喘。他常常说,因为这个毛病,他才有缘跟 她认识。 那是两年前了。在北京的一次国际时装博览会上。主办单位之一的某国家部 委就是她当时所在的单位。博览会给了他们医务部三个房间,办了个临时医务室。 这是九十年代中国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时装博览会。开幕那天,国家领导人 要亲临现场,剪彩祝词。 开幕式快开始的时候,大伙儿都去看热闹,就她一个人留守医务室,国家领 导人有什么好看的?电视里天天看,还没看够?她捧着一本精神病学方面的书, 仔细琢磨着精神躁郁症的症状,越看越觉得像她丈夫余国凯。 突然一阵吵闹声,几个人抬进一个人来。这人是个大个头,两条腿摊得老长, 脸已经憋得发青。她一看,明显的哮喘症状。先往他嘴里塞进两粒急救药,然后 立刻叫车送急救中心。 车子刚开出来,就见展览中心大门口一派戒备森严,所有进出车辆一律禁止 通行,国家领导人的车队正要驶入大门。她跳下车,跟他们嚷嚷,人命关天,哮 喘病人刻不容缓!可没人听她的。奇怪,不知是当时警卫人员不够还是怎么的, 她朝领导人的车跑过去也没人抓住她,只听到身后一片呐喊。她顾不得许多,扑 向打头的一辆车,伸开双臂。大概是她身上的白大褂起了作用,车子停了下来。 领导同志听说有哮喘病人需要急救,就说:让病人的车先走,我们晚两分钟没关 系。人命关天的事I 她像疯了似地又窜回急救车里,大叫快开车。司机还问:真 让咱们先走?那个哮喘病人就是迈克尔。 那几天她成了新闻人物。人前人后总有人指指点点——就是她,为了一个外 商拦国家领导人的车!那时候她才知道她救的是个美籍华人,从纽约来的。本想 打电话到医院问问他的情况,听到如此这般的议论,自然作罢。多一事不如少一 事,她犯不着。她很快就把他忘了。 几天以后的一个早上,她刚来上班,就看见一个高个儿男人站在门口。他黑 红的脸,整个人有点土里土气的,西装倒是外国货,像正宗意大利名牌。 她问他是不是看病。他说不,我找那天救我命的医师。他的中文听上去很别 扭,而且把医生叫医师。 她—边说你哪儿不好,一边打开医务室的门锁。 “哮喘。”他很用心地看了她一眼,突然有点结结巴巴地问:“是,是你么?” 她看了他—眼,没说话。 “我听出了你的声音!”他激动地一把抓住她的手。“还有你的手,我记得 你的手扶着我的头!” 她被他假里傻气的举动逗笑了,说,“你没事啦?” 他邀她去吃饭,她谢绝。第二天又来送礼物,一个小小的方盒子。她不要。 他说:“我知道你为了我连大官也得得罪,我不知道怎么谢你。”她说:“是领 导说让先送你去医院的。我谁也没得罪!能不能请你别冉给我麻烦?知道么?我 希望所有的人都忘了这件事,越快越好!” 他相当疑惑地看了她一眼说:“我不会忘,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当天晚上,她跟余国凯大吵一架,起因是他该穿哪条裤子的问题。 余国凯原来也是军人,他同时还是凌军长老战友的儿子和第一个认真追过凌 凤的男人。他们的恋爱不怎么浪漫——他一追,她就嫁了,因为她实在想不出不 嫁他的理由。况且,她也保不准以后还会不会有比他更好的男人再来追她。 她跟他结了婚,生了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可她的身体却奇迹般地发育 了起来——胸高了,将那并不怎么裹身儿的衬衣撑起两座山峰;扁平的屁股饱满 了起来,无论立着走着都浑圆地翘着。最奇怪的是,哪儿都丰满了,只有腰围不 见长,女人们偷偷地议论:凌凤那个青果子这回可算熟透了。 孩子出生不久,他俩就先后转了业。凌凤在某部医务室当医生,余国凯跟几 个哥们儿合伙做生意。夫妻俩一公一私,挺合适。生意做了三年,没赚什么钱, 余国凯也腻了,就索性撤了出来,在一个非赢利的协会里当了办事员,用那点自 学的外语,偶尔搞搞文字翻译,挣几个外快。那天晚上,说好了是凌风带他去找 她一个熟人,托人家为他调工作。 凌凤说:穿那套藏蓝的西装吧。余国凯说:又不是会见外宾,何必如此正式? 平常穿啥就穿啥。凌凤说:那至少换条裤子。这年头,像你这么不修边幅的 人少见!余国凯对凌凤嗤之以鼻:以貌取人,肤浅之极!这是他的原话。 肤浅。结婚十几年了,这是他用在她身上最多的一个词。奇怪的是,结婚以 前她并不是一个肤浅的女人。她也爱好文学,也写点文章投稿,有几篇还被《解 放军文艺》发表了。她的肤浅从结婚开始,从他的嘴里开始,从她心甘情愿地承 认他比她深刻开始。他本来就该样样比她强,否则她于嘛偏偏选上他?很多年来 她都在潜意识里对付自己论证:余国凯确实是个出类拔萃的男人,只是不得志。 古来圣贤皆寂寞嘛!她告诉自己,我的选择没错。可是她忘了论证一点:他确实 值得她爱。或者论证另一点:他确实是爱她的。 好多年,就那么忙忙碌碌快快乐乐地生养孩子,甘甘心心地在那个部医务室 里当个保健大夫,夫妻生活平静如水。就是,过日子嘛,能有什么波澜呢?她记 住他对她的好,也记住他对她的不好。比如,她在医学院上夜校那会儿,他每天 晚上骑着车在学校门口接地,风雨无阻。这是他的好。比如,她怀孕八个月的时 候,身子沉重,晚上要求跟他换个位置,睡在双人床的外侧。他嫌那样下床不伸, 就是不肯。于是,她夜里总要摸黑跨过他的身体,颤颤巍巍地下床去厕所。有一 次一脚踩空,横跌到地上,险些出了大事。这是他的坏。她并不是有意记他的仇, 有些事很难忘记。只有爱情被淡忘了。很多年她都没问问自己:他还爱我么?或 者,我还爱他么?爱,成了一个太遥远太陌生的概念,遥远陌生得让她想不起来。 那天为了裤子的事,凌凤和余国凯吵起来。不知为什么,她异乎寻常地对肤 浅两个字失去了平静。 她说:用不着你给我下定义。嫌我肤浅,找深刻的去!你深刻了半天,不也 只能一张报纸一杯茶,坐在办公室里发傻么?有本事,倒深刻出个结果来呀! 于是他们开始互相贬低对方,把彼此骂得一钱不值。那天女儿米米在姥姥家, 这大概也是她放开了出气的原因之一。 最后,她拿了包,冲出家门。出来了才发现在下雨,却不能再回去了。她骑 上车乱转,没地方去。娘家是不能回的,从小到大她没给爸妈添过心烦。可那会 儿她的心里,除了烦没有太多的东西。 这半辈子,要钱没钱,要事业没事业,要爱情没爱情。他妈的,她是要什么 没什么!活什么劲呀?当初要是不生孩子,现在离婚还来得及。想到了离婚,她 把自己吓了一跳。 这时她看见了和平宾馆,那儿的精品店里灯火辉煌。她突然想起有一件标价 80 0元的连衣裙是她早看上了却没舍得买的,就提了包进去。包里有刚领的当月 工资和消暑费。她决定买了这条裙子。他妈的,为自己活一回!这个法子挺灵的。 心情不好的时候,给自己买点东西或去美容店做个漂亮发型,感觉就好多了。 进了大堂,老远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一走神,手里的车钥匙哗啦一声掉 在地上。那个背影转过身来。是他,她救的那个人。他很高兴但又显然是小心翼 翼生怕惹她讨厌似的跟她打招呼。 他说:“你淋湿了” 她抹一把头发上的水,说:“你住这儿呀?我去那边办点事。” 她想快点甩掉他。要是他跟她进店可就麻烦了,那她非得买点什么不可了! “商店刚关门。”他说。 她被他吓了一跳。他怎么知道她要去精品店?这个黑红脸小眼睛的半大老头 难道有透视灵魂的本领?‘那儿没什么好东西,骗钱的。“他又说。 “关门了就算了。”她说着转身往外走。 “雨太大了。你再淋雨肯定生病。”他看着她,“能请你喝杯咖啡么?” 雨真的下大了。她抬头看他。他很慈祥,或者说很温顺——对,是温顺不是 温柔地等着她的答复。那时候,他还不敢对她温柔。 她心里的感觉很奇怪,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的,就朝他转过 身去。 他好像高兴坏了,可还是掩饰着,怕她看出来似的。 ‘这儿的Cappccino 倒很正宗。“他说。这是她有生以来头一次听说这种咖 啡的名字。原来她以为世界上最好的咖啡就是雀巢呢! 上楼梯的时候,他侧了身让她先上。隔了一层薄薄的丝绸裙,她的腰部感觉 到他的手轻轻在那儿扶了一下。这绝不是那种蓄谋的心怀叵测的触摸,他的脸上 是一片喜悦和恭敬。真的,用恭敬来形容那时他对她的态度最合适。 她一下子悟到了刚才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是什么!是被当成女人的感觉, 说得再确切点是女士,是被当作女士的感觉!就是英文里的这个Lady!这种感觉 也许结婚前有过,当她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随意挑选的时候。有人说大陆女人不够 温柔,那主要是因为很多年来她们都没有被温柔地对待过的缘故,特别是被丈夫。 一个没有被温柔过的人是不大可能对别人温柔的。 记忆里她跟余国凯就很少温柔。好像温柔是恋人们的事。他们是夫妻。夫妻 就是不必罗嗦,上桌就吃饭,上床就睡觉。一起上街,他绝不会拉着她的手;去 商店,他只管自己进去,让大门在他的身后她的鼻子前砰地关上。每一次他凑过 来,搂住她的肩头,从后面吻她的时候(奇怪,他好像从不从正面吻她),她都 知道他的真实目的何在,都能一眼看穿整个过程,看到他放开她的身体昏然入睡 的结局。她清楚他做这一切是出于某种欲望。欲望,她也有欲望。你看,性生活 可以和爱情无关。而女人,人都说女人是为爱情而活的。没有爱情的女人要么是 悲哀的要么是麻木的。现在想起来她属于后者。所以,她常常不大觉得自己是女 人,只是男人之外的导一种性别。叫什么?对,第二性。 那会儿,那个从纽约来的美籍华人请她喝咖啡。他的自然的绅卜风度让她觉 得很舒服。她当时想,这大概就是我们过去所批判的虚伪的资产阶级绅士风度吧? 可现在的好多男人连这点虚伪都没有。 咖啡厅里放着轻柔的钢琴曲,她听不出那是肖邦的夜曲还是别的什么。她突 然想起自己是曾经喜欢过肖邦的音乐的,举着咖啡杯的手就停在那儿。想必是她 那副若有所失的样子引得他不安起来。 “怎么了?味道不好么?”他问。 她连忙说不是味道不好。这咖啡,味道真不错。然后她突然说——连她自己 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她说:我得走了。我爱人可能已经在家等我了。 他很是惊讶了一下,然后磕磕绊绊地问:“您,还没结婚?”他确实说的是 “您”。 她马上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在这960 万平方公里以外的华人们是不把自己 的配偶叫爱人的。在他们看来,爱人是情人的同义词。她的脸腾地红了起来,立 刻改口说:“我是说我丈夫。” 她的丈夫果然在家,却并不是在等她。其实,他也不是愿意在家呆着,而是 没地方去。他是烟酒不沾的,所以泡酒馆之类的事与他无缘。再说,他也不想把 钱往那种地方扔。朋友倒是有几个,可他从来不跟人家谈夫妻之间的事。他觉得 那样的事是难于启齿的。 于是,就捧着一本关于英语翻译技巧的书,看。直看到她回来。 他听见了她上楼的脚步声,可并不去给她开门。他当然不能。每一次口角之 后,无论谁对谁错,都是她来求和的。他已经习惯了。他知道,这一次还会跟从 前许多次一样。他的眼睛仍盯着书页,耳朵却早到了门口。他等着她开门,然后 进屋来找他说理。说理,其实就是求和。他总是爱答不理地任她说去,如果她不 强行从他手中把书夺走,他还要捧着那书,一直看。不过,她总是说到一半就一 把抢下他的书。那他就没的看了,就只有听她说,等着到最后回答她的问题:你 说,你那样做对么?他总是说:不对。其实她也有不对的时候,只是她早早地就 做了自我批评,所以他也就没的说了。说真的,他认为这个老婆还是不错的,有 时候甚至觉得她有种男人的豪气——她从不胡搅蛮缠,她是顶讲理的。那就由她 来讲理吧,他乐得享受那个被动,只说个“不对”就了了一场风波。 她的钥匙哗啦啦响着,那响声在他听来清脆悦耳。他的鼻翼两边浅浅地印下 去两道弧线,是一点点不易察觉的笑意。她总是要回来的,总是。 可是,脚步声进了客厅便不再出来,好久没有动静。 他也就悄没声的。其实他很想去厕所,可他憋着,他不能破了这规矩。他不 信她就不想看看丈夫在这屋是死是活,或者看看他究竟还在不在这屋里。 直到一阵玻璃器皿破碎的响声打破寂静,他才从床上一跃而起,冲进客厅。 首先被刺痛的是他的眼睛,紧跟着,心脏缩成一团! 一大摊血,真的是一大摊血,汪在沙发前的地上,在台灯灯罩画出来的光圈 里幽幽地,发出黑红色的光。她,斜仰在沙发上,脸钥里地死了! 他立刻想起日本的松本清张、美国的西德尼·西尔顿和英国的阿加莎·克利 斯蒂。在他们的小说里,被谋杀的女人常常是这样死的。 他不顾一切地朝她冲去,穿着拖鞋的脚叭卿一声踩进那摊血水里——血珠四 溅,在昏黄的光里跃上他的裤腿和沙发! 他跌跌撞撞俯下身去。 啪!这一声脆响发聋振聩,连他那么个壮汉子也给震得摇晃了几下。 可能么?当然不。他摇晃了几下没错,却不是因为那声音,而是伴随着那声 音而感到的疼痛和撞击力!他的右脸,对着她的那一侧脸蛋子被结结实实地扇了 个大嘴巴! 这个嘴巴子或者叫耳光子,无论从速度、力度和角度上说都绝对够得上世界 水平,打得他眼冒金星,几乎口吐白沫! “走开!”沙发上,“死”了女人一跃而起,一只手里还攥着只空酒杯。 “烦死人了你……”她咆哮着,原本整齐地束在脑后的发髻全脱落了,披头 散发地像个女鬼。没错,他觉得她真像个女鬼。 “瓶子呢?瓶子呢?”女鬼目光朦胧地找瓶子。 他这才注意到那些躲在阴影里的碎玻璃碴子,亮晶晶的,像暗夜里的鬼火。 惊恐在瞬间被愤怒所代替,一种被谁愚弄了的愤怒。他立时勇敢起来正义起 来,并因那勇敢和正义而怒火中烧。 “你,居然放酗酒啊你!”他一把夺下她手中的酒杯——没摔——如果任着 他的性儿,往地上一掼是最痛快的,可他没那么做。每一只酒杯都是用钱买的。 他小心地将酒杯在桌上放好,转身接着对付她。他扭住她的两只胳膊,她就用头 撞他;他抱住她的整个身子,她就张嘴咬他!他把她像塞麻袋似地塞进卧室,吮 地一声反锁上门,听见她在门里嚎陶。 疯了疯了疯了!这女人疯了!他气吁吁地坐下,难平心中的怒气。那一夜, 他没进那间卧室。 凌凤是在两个星期之后提出离婚的。那个清晨,他和她上班之前。 她的头发盘得油光水滑,比哪一天都齐整,简直没一丝乱发。她跟往常一样 做了早饭,让女儿先吃了走了,自己才在餐桌边坐卜只是,那天她吃得很慢,像 是一点也不饿似的。 屋里剩了他和她——两个星期来,一直在冷战的两个人。 他呼噜噜喝尽碗里的最后一口稀粥时,听见她说:有件事,想跟你说一下。 他没停了喝粥,甚至故意做出更大的响动,表明对她那件事的不屑一顾。 “我要离婚。”她接着说:“咱们今天都到单位开个介绍信吧。” l他的心 猛一激灵,可没看她。他当然不能让她看出他的吃惊或者不安。他什么也没说, 放下碗就走了。 一切都出乎他的意料,他以为凌凤在说气话呢。这样的气话她个是没说过。 可当天晚上,她真的亮出一张纸来。 那是一张有红字信头的公文纸,第一行写着某某派出所。他明白这回她是动 了真格的了。 “凭什么?”他说:“我怎么你了?”他还是不看她,那个与女鬼判若两人 的端庄而忧伤的女人。可他其实全看见了。 她的头发高高地拢上去,梳得那么好看;无领绸衫上露出皮肤光滑的脖子, 那个修长劲儿让他想起水中的天鹅。她真像一只美丽的天鹅啊!这念头把他自个 儿吓了一跳,继而偷偷红了脸。他有很多年不那么欣赏她了,他不大明白自己今 天是怎么回事。 凌凤坐着没动,她的全身浸在屋顶那只长管日光灯惨白的光里,深色而细腻 的皮肤反射出似有若无的蓝光。她也没看他,目光淡淡的,好像对眼前的一切都 似看非看似的,嘴唇微开着,像是被什么心思捉了魂儿去。 他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想瞧瞧她究竟看的是什么。可他什么也没看见。 她终于说话了。 “我跟你在一起不幸福。”她说。 他先是吓了一跳——幸福?怎么不着边际地说这个?——继而,又愤怒了! “我怎么你了?我对你还不够好啊?你在医学院进修那会儿,谁天天接你送 你风雨无阻的?不幸福?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你!” 凌凤还是没动。她就知道他准会叫屈抱冤,准会提起那三年的风雨无阻,准 会骂她身在福中不知福。可是,她受的那些委屈呢?他自然不会提,因为他根本 不认为那叫什么委屈。 女人做家务,算委屈么?哪个女人不做家务?要是她真爱她的丈夫,就该欢 欢喜喜为他做—切她能做的事。不是么?没人陪着压马路逛公园,算委屈么?谁 家夫妻老那么粘粘乎乎的?性生活不和谐?谁说的?每次她都挺愿意的呀! 余国凯的心里真有种道背叛的痛楚!他没想到凌凤居然如此绝情!更让他奇 怪的是她这么平静,好像说着别人的事。 “别吵了。”她淡淡地说:“过去这些年,你对我好过,我也对你好过,可 是咱们的日子过得没劲。这样的日子,我不想过了。” ‘你在外边有人了。“他紧盯着她。”你肯定有人了!不然没事瞎闹腾个什 么?!“ 凌凤抬起头看她的丈夫,这个跟她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男人,这个她以为是 她的未来的男人。那个未来——幸福的灿烂的可以好到无限的未来已经遥远得看 不见了。她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几乎跟她毫不相干的人。她搞不清怎么会突 然想起了他。 迈克尔·陈。那个美籍华人。 美籍华人。在凌凤的印象里,华人在贯以美籍或加籍或别的什么籍之后便不 再是中国人了。从法律上说是对的,从比法律更深层的意义上说——至少凌凤认 为——也是对的。华人和中国人是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的,除了同长着一张 黄脸皮之外,连五脏六腑都不一样了。 对于那个陈先生,她是完完全全把他当外宾对待的。 “外宾”又来找她帮忙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多年来训练出来的组织纪律 观念在脑海甲一闪而过。可是她想帮他的忙。 博览会马上就要结束了,他要趁回美国之前到北京的胡同里走走。而且,他 没法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胡同游”,因为他要去的那个胡同不在他们的导游范围 之内。他说父亲活着的时候常提起一个叫厂桥的地方。父亲这两个字他的发音有 点别扭,后来就不说了,而每一句话里都出现两三个同样的英文词Daddy.他说: Daddy 在厂桥开过一个煤厂。 那个星期六,他们“打的”到了厂桥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问他Daddy 是谁。 他哦了一声说:对不起,我忘了说,Daddy 就是爸爸。她笑着说:听上去真像中 文的爹爹!他说就是,全世界叫爸爸妈妈的字都是一样的,你说怪不怪?她抬头 瞥他一眼,说真是。 街上人挺多,可没人知道厂桥煤厂在哪儿,而且,那个地方,连真正的胡同 也没几条了,都是成片的居民楼。凌凤瞧准了一个坐在树荫里乘凉的老头,跑过 去问。老头纳闷地看看他俩,说这年头都使管道煤气了,还找什么煤厂?真找啊, 就往那边瞧瞧。他抬手往西南方向一指,说:那边儿。 凌凤说,那咱们得过马路。她刚要抬腿过,却听见他大叫:斑马线在那儿! 她回头,看见他一脸犹疑地指着两百米以外的人行横道。她笑了,觉得他真守规 矩。 她跟着他来到斑马线,他还是不走,又东张西望地找行人灯。她说这不是大 马路,没有行人灯,看着没车就可以走。他就站在那儿,紧张地左顾右盼,总是 觉得不可以走。 那儿没有树荫,7 月的骄阳照得他满脸是汗。她仰头看看他,觉得这人傻得 好玩儿。她说:你们美国,多小的路都有行人灯么?他说:纽约是的。有斑马线 就有行人灯。他话没说完,她已蹿了出去。她是看中了那个没车的空子。他慌忙 举步跟上,过了机动车道。又在自行车道上左躲右闪。 凌凤感觉到他的手碰着了她的右肩,一下又一下。她的余光瞥见他张开的右 臂,那样悬空地环着她。如果不是她左闪右闪地躲车是绝碰不着他的。他是在护 着她呢?准备在万一发生什么的时候保护她呢! 她突然有一种被娇惯着的感觉。而这感觉,居然让她觉得是种莫大的享受! 她回头笑着对他说:在中国过马路是要有技术的。她回头的时候没看见一辆 自行车正飞快驶来,骑车的半大小子想跟她抢路。 她朝后倒下去的时候听见他大叫: oh , my God !(哦,我的上帝!)随 即感到了他的体温,那宽阔厚实的胸膛上的体温和一种一点也不难闻的气味—— 混合了汗味和男用香水味的气味——他的味道。她早听说少十国男人都是有孤臭 的,酒香水是为了掩盖那股子味道。可他的气味不难闻,一点也不。 她是在他的拥抱中跨上马路牙子的。 “oh,excuse me !(哦,原谅我!)”他把她扶起来的时候满脸抱歉、好 像她跌进他的怀抱全是由于他的疏忽。 她红着脸,站直身于想:他到底是美国人,着急起来就要说英治他们最终没 找着厂桥煤厂。他说算了,我们去吃饭吧。凌凤心里突然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想找 那个煤厂。她说:不了,我得回去他问:你先生在家等你么?她说没有,他不在。 那时候的余国凯正忙于调集所有亲友,对她的绝情绝义进行口诛笔伐。他又说该 把你的小孩带出来,到公园玩玩。她淡淡一笑说:孩子大了,不愿意跟大人出来 了。他问小孩多大。她说14. 他看看她,像是发现了她神情的变化,小心翼翼地 说:真看不出你有那么大的小孩。猜猜我小孩有多大,凌凤笑笑,没说话。他又 说:大的38,小的也25了。凌凤一惊,迅速推算出他的年龄,最起码也快60了。 不过,说实在的,看上去倒真是不像。她又笑笑说:前面就是北海公园,你没去 过的话,可以去那儿转转。我得回去了。他没说什么,一直跟着她走,就那样— —让她半步地,偶一颠簸,她的肩头就轻轻碰到他的胸膛。他说:你周末都做些 什么?她怔了一下,像是没想到他会问这个。犹豫了一下才说:大礼拜的时候, 有时候出去玩玩。他问什么叫大礼拜。她解释了之后,他说:那美国都是大礼拜。 她淡淡地说那多好,可以好好休息。 她在111无轨电车的站牌下站住。几个等车的人都回头看他们。 他是有些扎眼的。其实,他那身装束绝算不上奇装异服——浅黄T 恤和米色 卡基布裤子;他的长相也是纯粹中国人的,属于平淡无奇的那一种,既不极英俊 也不极丑陋。可说不上是哪儿,真的,就是跟这960 万平方公里上土生土长出来 的中国男人——而且是一个50开外的中国男人不一样。 发型,后来她想,是发型。也许还有举止。 骄阳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他的脸上身上,那张绝算不上英俊却一点也不显老 的脸上有一种凄然的表。让她想起四个字:生离死别。 不可能的,她跟他只是萍水相逢。她迟疑了一秒钟不到便扭过头去。 111进站了,庞大的车身带起的风将她的裙子吹飞起来。她忙伸手按住, 同时有点窘迫地朝他笑笑。 他的手就是在那个时候按在她的肩上的,只一下,马上移开。没人看见,人 人都忙着上车赶路,只有她,被那只又大又热有些汗湿了手按住的人感觉到一阵 不同凡响的心跳,“再给我5分钟行么?”他冲着她的后背一一那被海蓝色底上 飘着水绿色枝叶的丝绸所覆盖的后背说。 电车发出巨大的轰鸣,车门啪地一声关上了。 她回过身来,看见他的窘迫。她又给了他5 分钟,50分钟,500 分钟,直到 他把全部故事讲述完毕。 所有的亲友都认为凌凤提出离婚的理由不够充分。就因为日子过得没劲了? 这年头谁的日子过得有劲?再说什么叫有劲,什么叫没劲?直到她决定出国的时 候,大伙儿才恍然大悟。于是,她自然而然地成了90年代的女陈世美并为此而失 去了对米米的监护权。她不知道这样做值不值得。为了一个如此不确定的未来而 放弃已有的一切?可是她不能再回到原来的生活里,跟那个对她不屑一顾的男人 白头到老,如此未来令她不寒而栗。连她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如此胆大,胆 大得不顾后果。跟米米告别的时候,她说:妈妈会很快把你办去的,让你在美国 上高中。米米转过身去说:你走了就别再回来。 她还是走了,忍心地走了,自私地走了,不顾一切地走了。她爱他么?那个 美籍华人。他对她早已不再像天外来客那样陌生。他跟这960 万平方公里上的中 国男人不一样,可她一点也不讨厌他。也许正因为这不一样她才不讨厌他?谁知 道! 可问题依然存在——她爱他么?她以为,一个三十几岁离了婚生过孩子的女 人是不敢再奢谈爱情的。 这会儿,半倚在床头,捧着一本许国璋英文似看未看的凌凤突然坐了起来。 她听到了前院的汽车声。 汤潘一边按着门铃,一边看着廊下那天蓝色秋千椅上几片被风忽闪着的黄叶 子。阳光有了些暖意,全洒在椅子上,将那淡淡的天蓝色照得越发轻灵欲飘,连 椅子两侧的四根不锈钢吊索也明晃晃耀人的眼。 这个温莎路2410号并不出乎她的意料。应该说,这样的宅子才与迈克尔·陈 的资产相匹配。她只是颇有些感触,这么个一般美国人做梦也不敢想的美妙去处 竟是凌凤现在的家。那个中学时干瘦得好像发育不良似的黄毛丫头还真是福分不 浅呢! 门开了。 “凌凤?这儿没这么个人”穿制服戴镶花边白围裙的女佣满脸狐疑地看着她。 没有?汤潘拿出地址核对。 “没错,就是这儿。请你告诉她,汤潘来了。” “告诉谁?”女佣依旧冷着脸。 “你的女主人。”汤潘不容质疑地盯住那白脸女人的双眼,并在语气里加进 相当程度的傲慢。别忘了,这儿是长岛富人区。连这儿的狗也会看人的身价而决 定它的叫法。 “汤一盘儿!来来!弗莱达,快请客人上楼!”二楼的一个窗户里露出凌凤 贵妇式的发型。她的声音清脆如林间画眉鸟的歌唱。 女佣垂下眼,满面堆笑。 汤潘和凌凤在楼梯口相遇的时候都情不自禁地打量了对方一眼。女人见面, 第一眼看的不是脸而是衣着。衣着是女人的心情,女人的自我感觉,甚至说是判 断一个女人幸福与否的某种尺度也不为过。 在汤潘看来,今天的凌凤算是竭尽全力了。她敢说,今天凌凤花在化妆梳头 和挑衣服上的时间准比那天参加蓝诗波展示会时还要多得多。 没见吗?新总统就职宣誓,第一夫人十有八九是穿大红。今天的凌凤就穿了 一身红。只是那红似乎太偏粉了些,虽比纯红更亮眼,却没了红色原有的深厚。 这是一件开岔几乎高到胯部的红色旗袍,极合身的,将那成熟女人的身材勾 勒得淋漓尽致。 汤潘暗暗吃了一惊。多年不见,凌凤竟丰腴得如此性感了!瞧那浑圆修长的 胳膊大腿,高高耸挺着的胸脯,还有那被红绸裹包得不松不紧恰到好处突出出来 的臀部!眼睛还是小了点,嘴巴还是大了点,皮肤还是黑了点,可这一切的缺陷 却因那无懈可击的身材而显得别有一番韵味似的。她确实用不着再有一张无懈可 击的美人脸而使自己看上去像一具橱窗里的塑料模特。缺陷,正好让她像个真女 人,一个有血有肉可亲近的真女人! 必须承认,那个黄皮蜡瘦的凌凤是今非昔比了! 相比之下,自己倒显得太细瘦了些呢!汤潘发觉,自己竟为这瞬间的惭愧而 微微的有些不快了。 “你这儿简直是童话世界啊!”她试图赶走那不快,便有意将声调调整得格 外欢快起来。 “迈克尔带别的客人去农场了。来,咱们到阳台上吃早饭。”凌风提起红旗 袍长及脚面的前摆,带汤潘上楼。 连着二楼书房的阳台是这座房子里的精华之一,三面是通体的茶色玻璃,两 扇玻璃门通向一个真正露天的半圆形大理石露台。在这儿远眺艳阳下的长岛海岬 是不用眯上眼睛的。阳台上是一色的白色藤编家具,翠绿的常青植物错落有致地 点缀在家具中间。 “都几点了,还吃早饭?” “管它几点呢?汤一盘儿,快二十年没见,那天我一眼就认出你你说是不是 缘分?”隔着圆形藤桌和桌上考究的杯盘,凌凤盯住老同学。 汤潘的脸是对着光的。那光虽经茶色玻璃过滤了紫外线,却也十分的明亮, 将她眼角边细碎的皱纹和几颗小痞子照得清清楚楚。第一眼,凌凤觉得,今天的 汤潘没有了那天展示会上的光彩,她显得太瘦,而且疲劳。那张脸,那张让自己 羡慕了好多年的美丽脸庞居然也有了岁月的痕迹;两只轮廓特别好看的大眼睛, 因为大而生了皱纹,反倒不如自己这双小眼睛,几十年如一日,总也不见老;小 巧的嘴巴两边直到鼻翼,有两条细长的弧线——最要命的,中年女人的弧线…… 凌凤绝对相信:今天,自己比汤一盘儿更加光彩照人。 可是——对——可是,汤一盘还是与众不同的,跟中学时一样,总是高出自 己一筹。那几乎不施脂粉的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什么呢?是眼神还是别的什 么? 就那么一股居高临下君临世俗的气概,既便她在仰视着你。 她穿了一件鸡心领白色羊毛长裙,除了那洁白和柔软之外,一无装饰。凌凤 想起汤潘刚进门时把一件跟这裙子颜色一模一样的大衣脱下来,给了弗莱达。无 疑,那大衣也有着同样的素洁和柔软。裙子下面是一双黑色平眼亮漆皮鞋和黑色 长筒袜,全身上下没一件首饰。 她是朴素的。朴素而且高雅。 汤潘在对面笑了。她随意地坐下来,累了似地将双肘架在桌上,捧着两腮。 “我觉得做梦似的。最后一次见你,你穿着军装。记得么?”她说。 “我10年前就转业了”凌凤也坐下,一她先把雪白的餐巾很仔细地铺在身上, 然后递给汤潘一副刀叉。‘不复员也得改文职。没辙,前半辈子算是白活。这种 东西我爱吃极了。“她从大盘里切下一小块鹅肝。 “你吃呀,汤一盘儿。怎么啦?觉得奇怪,是不是?一个解放军上尉突然成 了外国大财主的情妇。这么多年党的教育都白受了,对么?”她目光炯炯地盯住 汤潘。 “我说什么了?凌凤,我可什么也没说。” “你没说我也知道。心里看不起我,骂我惟利是图,为了钱跟个阔老头子不 明不白的。”凌凤嘴里轻轻嚼着鹅肝,微笑地瞟着汤潘。 “你要想打架我就走。”汤潘蔫蔫地说。这些日子超负荷的压力已使她几乎 崩溃,来这儿原是为散散心的。而且,她还想:借此机会进人迈克尔的社交圈子, 对她实在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得了得了,算我不好!”凌凤咯咯地笑起来。“哎,还记得郭鹏飞么?” 汤潘当然记得,就是当年用她的名字取乐的那个转学生。 “现在是XX团的总裁了,新闻人物。真看不出来,当年那么个小屁漏儿似的 家伙。不过,现在还是小矮个儿,八成给心眼儿坠的!” 两人唧唧嘎嘎笑了一阵。恍惚之中,倒真像回到了20年前。 汤潘问:“你跟迈克尔……” 没等她把话说完,凌凤就抢过话头去,“合法同居。他老婆几年前得乳腺癌 死的。”她大大方方,爽爽快快,脸上竟没有一点难色“现在我是一个靠男人养 活的人了。”她笑笑,用又子往嘴里送进一块黄金桃,“自己养活自己惯了,一 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不过,他什么都挺依着我的。怎么办呢?挣生活挣得太累 了,休息休息也好。你呢?汤一盘儿,怎么还不结婚?” “等着你给我介绍呢!” “别逗了,像你这样才貌双全——哦,还不止才貌,现在年薪好几十万了吧? ——是有才有貌又有钱的,后边还不得跟一个排?“ “跟一个排干嘛?领救济呀?” “嘿,汤一盘儿,嘴还是那么厉害!” “我倒觉得你这样挺好。谁也不束缚谁。他年纪大点,对你一心一意,百般 呵护的。” “哎,说真的,迈克尔今年整60了。我原以为男人到这岁数都不行了。没想 到,他………”凌凤顿了顿,做出一脸的诡秘样儿,轻轻吐出四个字来。 汤潘嘴里的一块水果一下子喷出老远,直落在凌凤身后的花丛里她一边咳嗽 一边还止不住地大笑,用手指着对面的凌凤,说不出话来。 “小姐,秦先生来了。”弗莱达轻手轻脚地走进来说。到现在她还不太敢正 视汤潘的眼睛。 楼梯上传来一阵不亚于七级地震的脚步声。 凌凤甩下餐巾,站起身来。可没等她出去,来人已满满地堵住了门口。说确 切点,是一盆巨大的金桔树金黄翠绿地堵在了那儿。繁茂的枝叶后面,听得见一 个男人呼呼地喘着粗气。“”小妹,让开让开!“他叫道,两只穿着运动鞋的脚 咣咣咣地踏过汤潘身边的地板,仿佛要将地板踏穿。金桔树随着那步伐剧烈地摇 晃着。终于,一颗红透了的桔子掉了下来,打在他的后背上。他停下来,脑袋埋 在树丛里,转着身子,好像在找个合适的地方卸他的货。 “哎——呀!”他费劲地把金桔树卸在一一个角落里,头发蓬乱地直起腰。 “可惜可惜,掉了一个!”一边说着,一边又转着身子找。 汤潘拣起正落在脚边的桔子。“在这儿,”她将那金红的小球托在掌心里, 朝他伸过去。 他猛地回转身来。 她这才看清了他。这是个身材相当高大的中年人,棕色皮肤,宽前额,长方 脸,很高的鹰钩鼻子,双肩宽阔得像个军人,他好像才发现她的存在,有点吃惊 地看着她。不过,只一瞬间,那惊讶的神色就被漫上来的笑意洗去了。 他从她的手中接过金桔,正要说什么,凌凤的高跟鞋在地板上笃笃地敲出脆 响,一闪身,站到了他们中间。 “这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汤潘。我姐夫,秦岭。”那双乌亮的小而圆的眼睛 看看他,又看看她。 他朝汤潘伸过手去,另一支手忙不迭地整理着头发。 “弗莱达,再拿一份刀叉来!哦,还有柚子汁,用秦先生的大杯”凌凤转身 跑出去指挥女佣。 看来他是这里的常客,汤潘想。这不?还有自己专用的杯子呢。 他在她对面坐下。他的身体将一个藤椅填得满满的,搭在扶手上的左手腕上 有一圈明显的白色印痕,一看就是手表带留下的。他好像刚从热带度假回来。而 且,来的时候,匆忙得连手表都忘了戴。 “那辆月白色的尼桑是你的吧?”他问。 汤潘点点头。 “一看就是你的。”他不说下去了,似乎等着她发问。 汤潘心里暗笑——到底应了那句老话:鹰钩鼻子最难斗。瞧他话说半句的样 子,明摆着等着她问呢。可她偏就不问。这套讨女人欢心的把戏她见的多了。接 下来一定是什么车如其人啦,这样的颜色正配你啦。对他最初的好印象只持续了 几秒钟即告结束,着实让汤潘有点失望。 汤潘不置可否地笑笑,一点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 “车牌掉下来了。”他站起身,从金桔盆里摸出一个车牌。果真是她的车牌! 刚才拒绝说的那句话冲口而出:“你怎么知道是我的?” 这回轮到他不置可否地笑笑。 “感觉。”他说,伸出食指在太阳穴上点了一下。 汤潘不禁对他发生了兴趣。 “让我猜猜你是干什么的。”她说。 “猜吧。”秦岭说着,认真地把脸对正汤潘,双眼一眨不眨直视她的眼睛, 那副老实坦白的样子,好像等医生下诊断的病人似的,要是汤潘让他张开嘴说 “啊——”,他也准会照办无疑,露出口腔深处红肿或不红肿的喉咙给她看。 汤潘竞一时有些慌乱起来,她当然掩饰着,并同时发现对面那双眼睛里竟没 有一丝诱惑之意。他是真等着她猜呢! 她笑了,有点失望却感到全身放松了许多。 “私人侦探或推销员。”她说。 他昂头大笑。白衬衣敞开的领口里,巨大的喉结随着那笑声上下蹿动。汤潘 甚至闻到了他的气味,从那无拘无束的笑声里喷发出来的男人的气味! 她感到自己苍白的脸上有了血色,冰凉的手指尖也麻酥酥地暖和了起来。 女佣弗莱达给秦岭端来了饮料和刀叉。凌凤手里拿了一个小喷壶,亲自给桔 树喷水。 “这么重的东西你怎么弄上来的!”她娇嗔地瞥了秦岭一眼。 一块水果险些卡住汤潘的喉咙。 对,那是一种掩饰的娇嗔,不想叫人看出来,又按捺不住地想表露的娇嗔。 汤潘低下头去喝杯子里的牛奶。她觉得自己无聊,怎么对人家姐夫和小姨子 之间的关系那么敏感起来了?可她没有办法。对她来说,敏感这东西与生俱来, 从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总是让她感觉到一些并不想或不该感觉到的东西,在完 全不合时宜的时间和场合对她的中枢神经进行极大的干扰。 汤潘喝了牛奶再抬起头来的时候,把目光转向窗外。秦岭在这时看了她一眼。 她的余光看见他看了她一眼。然后,他拿起杯子将柚子汁一饮而尽。 “秦岭是有名的水牛。”凌凤弯腰放下喷壶。她并没叫他姐夫。 他又看了汤潘一眼。当然,汤潘也看他了,否则不会知道他看了她。他们的 目光在瞬间相遇。 楼下传来喧哗声,显然是迈克尔和客人们回来了。 “哎呀,”凌凤突然叫起来:“你还没换衣服呢!”她直起腰来,仰头望着 那姐夫,耳朵上水滴形的翠玉坠子猛一阵摇曳。“这个样子,人家会以为你是送 货的工人呢!”说着,她的一只手就放在了他宽阔的背上,照例是娇嗔地推他去 换衣服。 汤潘看着脸儿绯红的凌凤,看上去她多么像一个幸福的新娘啊!红旗袍和翠 玉首饰不算是最好的搭配,可也别出心裁地有种特别的味道,像中国的年画,以 浓烈的重彩取胜。她催他去换衣服时那娇羞的样子。好像在嗔怪自己的新郎—— 这么个大日子竟如此粗心! 可是新郎不是他。她说过他是她姐夫。汤潘的心里生出一种说不上是什么的 滋味。她矜持地朝他笑笑,好像对这一切都毫不在意似地跟凌凤一起下楼去了。 任和是在大厅进口处看见汤潘的。他刚上了门前的花砖台阶,正往敞开着的 大门迈去的时候。 他看见了她——高高地,站在门厅深处木制雕花楼梯的拐角处,一手扶着楼 梯,身子微微向外倾斜。因为站得高,她的脸离楼梯近旁的吊灯很近,无数个水 晶球反射出的柔和光线点亮了那个小巧的脸庞——那既不是鹅蛋也不是瓜子却让 人看了就不想移开目光的脸,那显示着聪慧。执拗甚至无畏的脸。丰满的嘴唇微 微翘着,粗黑的眉毛一如既往地不驯服,那双眼睛永远是整个脸上最醒目的地方 ——依然黑亮如星,而巨含着笑意。对,是对他含着笑意。这笑意从深玛瑙色的 眸子里泛漫出来,流到眼角唇边——她,朝他抬起了手。 其实,是汤潘先看见任和的——那个高个儿黝黑忠厚善良的老同学。他的身 后是裹在一件栽绒大衣里渐渐有些发福了的何小藕。 他们目光相遇的一瞬间,他的身体猛然一震,然后静止了——那个迈进的动 作凝固在门口的台阶上,万分之一秒的停顿。 她微笑了,再一次为他的痴情所打动。 任和的心激动起来。他没法形容这激动,每一次见到她时所感到的激动,这 从高中时代起就不断震撼着他也骚扰着他的激动。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像她这 样的女人该有个十全十美的男人才对。他就娶了她最好的朋友——何小藕,一个 跟她完全不同的女人。当然,他娶小藕还有另一个原因——小藕对他的爱几乎是 无条件的。每一次,当他那暗恋的伤口撕裂淌血的时候,都是她,以女人最大限 度的容忍和温存覆盖了它,使它愈合;每一次,当他为自己生命中的缺憾而痛苦 绝望自暴自弃的时候,都是她,用她那近乎悲壮的爱情使他重新获得心理的平衡。 他是感激小藕的,可他没法儿,只要一看到汤潘,这个他梦中无数次倾吐过 衷肠的女人,他便对所有其他的女人视而不见! 他整个人凝固在那儿,20年前的那个夏大又一次——像以前许多次那样,以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完完全全地占据了! 那次郊游,就是荀大路到北京参加全国青年艺术家作品展的那一天,在香山, 在登“鬼见愁”的山路上,他记得她的脸,那张豆蔻年华的脸在初夏的阳光里光 芒四射。 那天他一直爬在最前面,任后面的三个女孩叽叽喳喳地叫他党代表。他是喜 欢女孩的,可他说不过她们。说不过就不说了,不说也快活。 初夏的山是一年中顶丰润的时候,阳光照得满山苍翠欲滴。突然,一阵风从 横斜里刮过来,不由让他愣了愣神儿。 是她,汤潘,埋头从后面赶上来,几步就超过了他。小巧的臀部在他的眼前 左一扭右一扭,被太阳晒红了的胳膊赤裸着,欢快地甩来甩去。 她爬上去几米远之后停下来,转回身子,红扑扑的脸蛋儿含了笑意,一手把 被汗水粘在脑门上的刘海向后撸去,另一手插腰,就那么瞧着他。 那一瞬,哦,那一瞬,他的心轰然粉碎,融化,成一潭波光粼粼的碧水…… “来!”她朝他伸出手来。那只手,白嫩修长得像一段嫩藕似的手,他实在太想 握住了。可是他没有。一个大男人让女孩子拉上山去?那他在她面前还有什么尊 严可言?一个虎跳,他到了她跟前。他是有点用力过猛了,而且完全没机会调节 脚步,那瞬间的距离便近得有些失了分寸——他几乎看清了“她脸上细细的茸毛, 嗅到她身上的汗昏………她没躲,就那么直对着他,撇撇嘴,耸耸鼻子,显然对 他的争强好胜颇为不屑。她耸着鼻子的脸相并不好看,活像一只刁钻的猫。可他 突然想吻那张脸,那对嘴唇,那只挤出了皱纹的鼻子。 他从来是仰视着她的,却又可怜她——唉,这世上,竟没有一个配得上她的 好男人!当初她决定跟荀大路同居的时候,他第一个跳出来反对。他真的是“跳 出来”的,确实有失风度得几乎让她反感,可他没法儿。他太了解那个表弟了, 他哪里是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他就苦口婆心婆心苦口地劝她,一天打三个电话, 三天打九个电话,直到把她逼烦。最后——他当然听得出她是怎样地耐着性子, 一字一句地蹦出一句话:任和,这事与你无关! 他绝望极了,紧接着电话像抓一根救命的稻草,而且他已完全搞不清那根稻 草究竟是为了救她还是救他自己。他说:怎么与我无关呢?汤潘你知道……成堆 成摞成山成海的话堆积着汹涌着阻塞了他的喉咙!他想:就说了吧!这多少年来 的衷情就一吐了之了吧! 可是汤潘已经失去了听下去的耐心,她尖了嗓子叫道:这事你就不用管了! 哗地一声,她消失了——那尖利的焦躁的不耐烦的声调变成了寂静,没一点 响动的寂静,仿佛那个扰了他半辈子的小女人从来不曾存在过。 他知道,这一回是真的失去了她。 从那以后,任和跟汤潘就很少联系了。因为她,表兄弟之间伤了和气。荀大 路说任和对他是嫉妒生恨。汤潘说别胡说。荀大路说:我胡说我死去。 汤潘终于将那本来就配不上她而最终又背叛了她的男人拒之门外的时候,任 和兴奋极了。那个高兴劲儿绝不亚于揪出“四人帮”时的万众欢腾。要说区别, 就是万众和一众的区别。此外,他还有种大病初愈的感觉——浑身轻松却仍有一 点点虚弱,对阳光和新鲜空气格外地贪婪。他对天闭上眼睛,感受着被阳光照耀 的快乐。 今天的阳光也跟昨天的不一样啊!他感觉着那金黄,那照彻人心脾的金黄! 他感到了上帝的伟大,她的伟大,也许她比上帝还伟大。一个多么勇敢而智慧的 女人啊! 她已经不年轻了,在这样的年龄里义无反顾地抛弃那个不值得爱的男人,不 是所有女人都做得到的。她是非凡的!当然了,他梦中的女人只能是非凡的! 任和是从小藕那儿听说了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他抑制着兴奋的心情,好不 容易熬过一个不眠之夜。第二天一上班就给汤潘打电话,约她出来。他们的工作 地点都在曼哈顿中城,一起出来吃个午饭是很容易的事。 她接了电话,淡淡的,对他的兴奋视而不见。当然他是抑制着的,小心翼翼 地怕惹她心烦。他知道,他不是她所需要的,他的爱情对她来说只是个烦恼。她 宁愿他是她哥。这话她曾经说过。她还说,他要是老这样儿,就别再见她了。他 当然不能不见她。这7 年——她跟荀大路同居的7 年,他们极少见面,真见面也 都有小藕在场。其实他是常去看她的,只是她不知道,而他所看到的不过是时装 大道的人流中那个时隐时现的身影。 那往往是上下班时间,隔着空气距离和许许多多攒动的人头,他把风衣领子 竖起来,偷偷地看她。然后,他会感到极度的空虚,同时认定自己是个精神病患 者。 现在,他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约她了。她是没理由拒绝他的,荀大路的所作 所为不是已经证明了他一向的判断是对的么?他期待着她向他哭诉,当然不是情 人式的,他已不再抱那样的幻想——而是受了委屈的妹妹对哥哥的哭诉——那也 就够他满足的了。 可是她淡淡地说没时间,谢谢了任和,忙过这阵子再说吧。他像霜打了似地 呆坐良久。她总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啊,他想,这就是她跟小藕的区别。 他寄了一整套Channel (法国时装名牌香奈尔)化妆品和最新型香水给她。 这是他惟一可能使用的方式了。可转眼,那套东西就到了小藕的梳妆台上! 在家里看见那眼熟的黑色丝绒盒时他差点突发心脏病。汤潘啊汤潘,你就那 么绝情啊?连让我心里舒服一点都不肯?!可是他恨不起她来。这大概就是上帝 的安排——他对她只有爱。 这会儿,他甩下身后的妻子朝那久别的人疾步而去。 何小藕把什么都看在眼里。她是个明白女人,早在20年前,就什么都明白。 任和对汤潘的崇拜并没有给她造成多大的伤害。像汤潘那样出类拔萃的女人是该 让男人崇拜的,这一点上她甘拜下风。可让人崇拜并不一定就有幸福的日子。瞧 瞧汤潘,35岁了,还被同居7 年的男朋友给涮了。虽说最终是汤潘提出分手,可 其实吃亏上当的还不是她么?小藕始终不大明白汤潘为什么不跟荀大路结婚,即 便要同居,何苦找这么个要她养活的男人?偌大个纽约,有钱又有才华的男人也 不是没有啊。以汤潘的精明居然在爱情问题上跌这么个大跟头吃这么大亏,她想, 惟一的解释是汤潘太爱才了。所以小藕对汤潘绝对放心。不管任和再怎么一心向 往之,也只能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汤潘是不会跟她争这个男人的。 小藕却是个务实的人。早在上高中的时候,她对男人的看法就已基本定型。 男人,那个将成为她生命的依托的男人,那个她的另一半应当是善良稳重,有才 学有见识,人缘好又能干的。她不需要天才,天才大都是半疯。她只要个能撑起 一片天的男人。在这片天底下,她跟他安居乐业。 任和就是她理想中的男人,那种高高的个儿,话不多的男人。他比同年龄的 男生成熟得多,比如他对汤潘的爱吧,就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若不是小藕细致 人微的观察,是绝看不出的。他不像别的男孩,对谁感兴趣就猛献殷勤,好像有 意表忠心似的,让人觉得那追求里透着一股子要求回报的功利主义劲头。任和不 是,他帮所有的人,不论谁的自行车车把歪了,轮胎扎了,找他,他都会像对待 女朋友给的任务似地一丝不苟,而且从不居功自傲地要求什么回报。对你的感谢, 他只是一笑,黝黑的长型脸上一排白牙灿然一闪。 这样的男人准有颗金子样的心啊!若是被他爱上,还不得含在嘴里伯化了, 顶在头上怕摔了?她曾经抑制不住地对汤潘说:任和有一颗金子一样的心。说完 她就后悔了,整整一个星期再没跟任何人提到任和。明摆着嘛,任和单恋着汤潘, 在汤潘面前说任和好,不是给人家撮合是什么?小藕是愿意看到任和幸福的。真 的,这世界上除了任和他妈没谁比她更愿意任和幸福了。可是,她没法儿。她也 有一颗血肉生成的心,而这颗心是为他痛着的,就像他为另一个女人痛着。 其实,在感情的事上,小藕比汤潘老成坚定得多。她是早下决心要跟任和上 一所大学的。那时候,任和对汤潘还完全没有死。可小藕却一眼看到了底,她耐 心地等着,她知道这个等待不会好受,可结局将是可爱的。果然,任和以一分之 差没能跟汤潘上成一所大学,他一个人在家生闷气的时候,小藕来了,任和发现 那张平平淡淡的圆脸异乎寻常地光彩照人。 他们又成了同学,一个班里同学四年。别说一个班里,就是整个系里,也只 有他们两个来自同一所高中。 自然而然地,她坐在他身边的位了上,打饭的时候,她替他站队;他来晚了, 她就招呼他,很轻声儿地,可谁都听见了。 他不大在乎,他无所谓,他以为自己的心已经死了。他看所有的女孩都一个 模样都平淡如水,他对她们一视同仁。 可是,小藕突然变漂亮了。没人知道这变化从何时开始——本来圆鼓鼓的娃 娃脸居然生出个小小的尖下巴颏来;那双实在说不上好看的吊眼儿也八九不离十 地有了些丹凤眼的架式;平淡无奇的嘴巴成了两片殷红的花瓣,沾了露水一般地 鲜活可人。 刚发现这一变化的时候,任和想:她是化了妆了。他凑近了她仔细看,发现 那有红有白细皮嫩肉的脸蛋儿上没一点脂粉的影子。 就是那天,大三那年的元旦前夜,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化了妆,穿了箱子里最 漂亮的衣服到礼堂参加舞会。任和是邀请了汤潘的,汤潘说她们学校也有晚会, 她是筹备者之一,不参加不合适。她却没邀请任和去参加她筹备的晚会,她说: 任和,祝你新的一年万事如意。 他怎么能万事如意呢,可是,突然间,绝想不到地——他发现了小藕! 他突然觉得这么多年来,自己好像从来没好好看过她。他请她跳舞,发现那 小而热的手微微渗出些汗来。她刚脱了外套,只穿一件薄毛衣,那毛衣是苹果绿 色的,将她身子的柔软和富于弹性烘托得淋漓尽致,让那只放在她腰上的手不知 如何是好。 她抬头看他的时候光彩照人。 唉,这世上的事啊,究竟是命中注定的呢?还是像人们常说的——事在人为? 不知道。 反正那一天那场新年晚会上的那个意外事故注定了他们的一生。 就在小藕含情脉脉抬头看任和的那一瞬,任和身后墙上吊着的一盏大灯突然 掉了下来! 小藕看见了,她使出全力推了他一把,将他从那可能被砸死砸伤的位置推了 开去。 他被她推得连连后退,摔在地上。 紧接着就是一声巨响——大灯在水泥地上惊天动地地粉碎了! 他的脸紧贴着冰凉的地,看见她小小的身子沐浴在一个熠熠发光的漩涡之中。 她一只胳膊掩着脸,身于随着那漩涡的走向朝后旋转着飞了出去!那新鲜的 苹果绿色像裹了一层水晶似的晶莹碧透。 人们惊呼着,朝摔出几米外的女孩奔去。 他大叫小藕,他一辈子也没这么大声地叫过任何人,简直声嘶力竭撕心裂胆 ——他扑过去,看见细细的血珠正从她脸上额上无数个伤口中渗漫成一条条殷红 的线。她昏了过去。 何小藕伤好之后被校广播电台请去答记者问。她是一再拒绝的。最后记者堵 到食堂门口,说你不去说说,对不起关心你的同学们。她只好去了。 记者问她看见灯掉下来,脑海里出现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她说没什么,就 是想得躲开。记者说:可是你没躲开,而是把任和推出了危险区,你是怎么想的? 她又说没想什么,不把他推开怎么着?记者说:你可以自己跑开呀。她说:我不 想让任和受伤。记者又问:那你不怕受伤么?她说:我看见那灯掉下来,我有精 神准备。他没有。记者说:无论如何这是一件舍己为人的好人好事,可以说你是 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任和。大家都被你的行为感动了,当然特别是任和同学。看见 新出的墙报了么?大标题是:“向何小藕同学学习!”你有何感想?何小藕开始 觉得这记者罗嗦得有点讨厌。她说没有,这有什么好学习的?记者颇为尴尬地说: 不可能的。你这样舍己为人,是该有个动机的。我想,这个动机一定很纯洁。 何小藕怒了!这辈子少有的几次,她冲人发了脾气。 “我喜欢他,行了吧?!”话一出口,她自己先红了脸。 记者也兴奋得红了脸。 ‘那么说,你是因为喜欢他才救他的?“ 短暂的沉默之后,全校的高音喇叭里同时响起一声惊天动地的“砰!” 何小藕不知道这段答记者问原来是现场直播。所有人都知道了她心中的秘密, 所有人都听见了她摔门而去。 于是,何小藕从一个女英雄变成了爱神的化身。“向何小藕同学学习”的大 标题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五个鲜红的大字:“爱情的力量” 可是小藕对这一切都不感兴趣。她既不想当英雄,也不想当爱神。这辈子她 最想当的就是那个人的妻子。 这会儿,她感到了丈夫那凝固了万分之一秒之后又疾速迈出的步子,不由得 呆愣了一下。 深秋的冷风趁机一路灌进那敞开的领口,在她的全身炸起一层冷战。她伸出 右手将风衣领口环脖子掐紧了,脚下暗暗加了劲儿。她知道任和对汤潘从未真正 表白过,这是让他耿耿于怀了半辈子的事。她知道,有她在,他就更不可能表白 什么了。她于是寸步不离,紧随着丈夫,朝那闺中好友迎去。 任和握住汤潘的手,几乎说不出话来。这只五指修长的手冰凉得让他心疼。 他真想将另一只手也扣上去,紧紧地给她捂热了,可他知道那样不合适。 “好么,任和?”她笑着,鼻翼两边划出两道浅浅的“猫须”。 “还行。”他说,放开她的手。他是不想放开的,可他没法J. 她瘦了。而且,不能不承认,是又老了一点,可依旧是美的,依旧充溢着灵 性。连她身上那件洁白的细羊绒裙子也通人性似的熨贴——既不宽一分,让那消 瘦了的身子感到空荡和寒冷;也不窄一分,让那依然高挺的胸部感到哪怕一丝一 毫的局促——而是恰到好处地,像母亲的,不,是恋人的手,呵护着宝贝着包裹 着那纤细而脆弱的身体。 她脆弱么?他突然想:她是看起来脆弱。 “你好么?汤潘。”他问,同时听见身后妻子的鞋跟敲打大理石地面的脆响。 他在心里皱起了眉头,他讨厌女人穿带钉的皮鞋——有种招摇过市的轻浮。 没想到小藕居然买了这么一双鞋,而且穿到这样一个场合上来。可他来不及多想 了。 他看见,汤潘的眼睛正微笑着迎向那脆响——而试图躲开他。 他就横跨了半步,毅然决然地将自己的身体挡在她的面前——他要她看着他, 只看着他。这一瞬,他要她只是他的。 “汤潘,你这样儿,我就放心了。”他以决绝的口气说了这么一句语义温柔 的话。其怪异,果然让汤潘那本来充满暖意的脸变得局促而僵硬起来。 可是,一个比鞋底敲地的脆响更高亢而无法抗拒的声音打破了他的决心和这 无人察觉的尴尬。 迈克尔·陈从门外走了进来。 他是从任和的身后走进来的,却完全是后来者居上。他毫不犹疑地越过面前 这个瘦高的心里受着煎熬的男人,用自己宽厚的脊背将那小女人整个儿淹没了。 “汤小姐,你来晚了来晚了!”他一边甩掉身上的小羊羔皮夹克,一边伸出 手来,又厚又长的大巴掌五指分开地张着,等着将那纤细的小手握了进去。 汤潘定了定神,才看清这个上身一件枣红色绒衣,下身一条蓝色牛仔裤,脚 上一双巨大的印有鲜红的REEBOK字样的运动鞋的老头儿就是腰缠万贯的陈氏业主。 那本来就黑,经日晒更上了一层釉似的脑门和脸在那群或西装革履或珠光宝气的 客人们中间越发显得黑红发亮。 “下次我一定专门带你去参观我的温室。番茄、辣椒、西芹。茄子,样样随 你挑!”他说着,将女人的小手热乎乎地握住。 “埃玛可没告诉我,你原来会种菜。”汤潘笑着,顺势把手抽了出来。 “她没告诉你?她当然没告诉你!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我其实是个农夫!” 老当益壮的农夫哈哈大笑,简直笑震寰宇。旋即,又突然压低了声音。 “知道么? 1000 公顷,这块地皮光每年的地税就要这个数!”没等汤潘反 应过来那个极端庞大的数字,他又自顾自地说下去。 “种了菜去卖,地税就减得差不多了。你知道,纽约的地产只会上,不会下。 在这儿买地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为了就合那纤小的女人,他微躬着宽大的 脊背,附在她耳边低语着,好像生怕她不明白自己的经营之道似的。 “迈克尔,还不快去换衣服呀!” 凌凤,以极好的女中音在客厅和门厅之间的拱形门那儿叫着。然后,美人鱼 似地“游”了过来。 没错,她是游过来的,从透明的空气里,那被深秋的阳光照得晶莹发亮的空 气里。空气如水,将那裸着的双臂轻轻托举起来,如微摆的鱼鳍,红旗袍长长的 下摆从大腿根处朝后飘动,仿佛欢快甩动的鱼尾。 “汤潘小藕!”鱼鳍鱼尾静止之处,三个女人紧搂在一起。 何小藕第一个从那搂抱中抬起头来,仰脸看着比她高出半头的凌凤。 “凌凤你真变了呀你!” “变了么?” “长高了!汤潘你说她是不是长高了?这么漂亮!我的妈呀,你可真是丑小 鸭变成天鹅了!” “什么天鹅呀!”凌凤相当羞涩地笑了,然后真像天鹅似的将胸脯挺了起来。 汤潘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小藕你这么大惊小怪干嘛?何小藕说:她 从前又黄又瘦的,怎么才来美国一年不到就养得这么水灵了?凌凤说:得了小藕, 到美国以后我还瘦了呢!小时候我是又黄又瘦,那我就得一辈于又黄又瘦啊?小 藕说:“你跟迈克尔……”话一出口又觉不大合适,便改口说:“这地方真美, 凌凤你够有后福的。” 凌凤说什么后福,就那么回事儿。然后她长出一口气说:真没想到咱仨能在 美国见面。小藕说你女儿呢?不是说有个女儿么?凌凤的脸顿时暗下来,说在国 内。 汤潘见小藕一股劲地哪壶不开提哪壶,忙岔开话去说:真是,没想到咱仨能 在美国见面,而且在这么个地方。凌凤却不理会她的打岔,依然沉着脸对小藕说: 我会很快把女儿办出来的。然后又转向汤潘,冷着脸问这地方怎么了。汤潘说美 呀,多美呀!居然是你凌凤的家!小藕两眼灯泡似的照着凌凤说,迈克尔特疼你 吧?凌凤没说话,扭了扭脖子,真的,就像水中缓缓徐行的天鹅那样扭了扭脖子。 然后,高贵而娇媚地笑了。 楼梯上传来那个老当益壮的男人洪亮的声音。 “我的女主人,怎么把客人搁在一边不管啦?” 打了领结的迈克尔·陈微笑着朝女人们走下来。 跟许多上流社会的社交晚会一样,一开始总是一些貌似无关痛痒没心没肺的 寒暄。其实,人们彼此暗暗揣度着对方的分量,有权?有势?还是有钱?老实说, 这样的社交令汤潘感到厌倦。倒不是说她有多清高脱俗,只因为跟那些议员或议 员的儿女们,大亨或大亨的情妇们比起来,她的毫无根基的平民性或者说移民性 好像一件廉价的衬衫被挂在五大道Saks(纽约最昂贵的时装店之一)的衣架上— —周围的金碧辉煌更衬托出它的廉价。这又是她的敏感。其实,谁也没对她非礼 或冷淡。每个人都似乎是在无意间谈起他们的家族或者政坛风云人物的趣事。谁 也没想压她一头,谁也没必要压她一头。她,一个十几年前才从亚洲(日本韩国 或马来西亚,谁在乎呢?)来的穷留学生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她只能是个捧 场的主儿,一个能在适当的时候发出会心的微笑或惊叹的听众。这些年,她真的 练就了一身捧场跑龙套的本事。这和过去的汤潘不同。过去的汤潘是骄傲的,清 高的,不屑于巴结谁的。都说社会锻炼人,美国社会该是所有社会中最锻炼人的 了——到处是诱惑,到处是陷阱。你得有靠山,还得自己走好。就是这么回事。 不过,这一回,她倒真感觉有些不同了。当人们听说她就是蓝诗波新上任的 首席设计师的时候,几乎所有的脸都朝她转了过来。然后,就有几个分别戴着钻 石、蓝宝石和翡翠项链的女人把她围了起来,跟她探讨下一季时装的流行趋势。 汤潘觉得,她从没有在一个这样等级的Party 上说过这么多的话并拥有如此众多 的听众。 她不禁有点飘飘然了。这时候,她听见凌凤正把秦岭介绍给一个人。 “苏先生,我来给你介绍一个人。”凌凤说着,挽住在一身笔挺西装中显得 更加英俊的秦岭。 汤潘听见秦岭自报了姓名。然后又是凌凤的声音。 “他是杰瑞·凯林工作室的建筑师。”这回她可没说秦岭是她姐夫。 杰瑞·凯林?!汤潘不由得要转过头去看他了!杰瑞·凯林是当今美国最著 名的建筑家啊! 汤潘找个机会换了个角度,这样既可以从正面看见秦岭又不至于被人发现— —他换了一身藏蓝色带隐条的英式三件套,样式不是顶时髦的,料子却极高档, 更显出穿着者的持重风度。白衬衣上打一条枣红底带黄色图案的领带;西装衣襟 敞开着,被插在裤兜里的双手自然地掠到身后,坎肩儿的最后一个纽扣很潇洒地 开着。他正跟苏先生说着什么,偶尔微笑地望凌凤一眼。从侧面看,那与众不同 的鹰钩鼻子越发显得如异峰突起。他的眼神——看凌凤时的眼神,也相当地与众 不同。说是姐夫对妻妹的娇宠吧,又不全是;还有点别的什么,对,一定有点别 的什么。 汤潘坐在两位女士中间,一边留意着远处的秦岭,一边听她们谈住在长岛的 蒋夫人宋美龄如何如何。她似听非听,哼哼哈哈地应着景儿,注意力全不在这儿。 她几次冲动地想走过去,跟秦岭说几句话。可还是没动。问题不在于这个行为本 身,而在于隐藏其后的用意。 她觉得自己真有点不对头了。莫非……?她不愿意想下去。这莫非后面的东 西看起来像个祸根。 她是决计不再轻易让自己堕入情网的。她也不可能。她的心早就关闭了,从 荀大路离开的那会儿起。她的身边不是没有男人,中国的外国的都有,可她视而 不见。她已经不年轻了,她知道,她比谁都知道这一点。可是她仍然视而不见。 她是一只受过伤的狐狸,伤痛拿走了她的全部天真,还之以前所未有的狡诈。她 学会了设防,对一切。 于是,她就做了件跟自己心愿相反的事——故意把后背冲着秦岭。可是她仍 然听得见他,他的声音好像有种与众不同的穿透力,越过人群,越过人群中几十 张不停开启的嘴巴和那些嘴巴里发出的频率不同音量不一的声波,飘进她的耳谷, 无论她在哪儿。 她站起来去拿饮料,其实她一点也不想再喝什么了。可是她既不想说话,也 不想听见他说话。 靠门边有一张铺了雪白桌布的长条桌,摆满玻璃杯高脚杯和各色果汁与酒类, 还有一只水晶冰筒盛满了冰块。 汤潘站在桌前。这儿有鲜黄的橙汁,粉红的西瓜汁,金褐色的苹果汁和嫩绿 的甜瓜汁,还有另外几种深紫的淡黄的深红的汁液,她一概都叫不上名宇。 因为不想喝什么,她站在那儿发了一会儿呆。 身后突然有人说话。 “趁天亮,我替你把车牌安上,好吧?”他说。 她先是被他吓了一跳,紧跟着血往脸上涌!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是或不是,好或不好。那时是中午,离天黑起码还有五 六个小时。可是他等着她的回答,满眼殷切。她就朝他点点头。 他的眼睛倏地亮了一下,像一束平静的烛光里突然爆出一星蓝“我去把车牌 拿下来,好吧?” 他又问。她又点点头。 为了等他,她纯粹没事找事地给自己倒了半杯西瓜汁,然后转过身来,靠着 桌沿儿,慢慢地啜着。立时,她感到了那辐射,那具有相当穿透力的辐射! 她举目朝人群望去。 是他,任和,在大厅的那一头,越过或者干脆穿过所有华装美服的身体,将 两束目光射到她的身上。 她被他射得转回身去,理亏似地,朝杯子里埋头,脊梁上感到隐隐的热。 秦岭终于从二楼拿了车牌下来,对所有关心他们去哪儿的人说着同样的话, 来到院子里,两人才发现都忘了穿大衣。 汤潘长长地舒一口气。 “累了?”秦岭问。 笑容在他脸上绽开,鼻子两边出现两条深深的“猫须”,眼角弯了下去。这 是一个将锋芒隐藏得很深的人哪!汤潘提醒自己。尽管他笑得善良无辜,对鹰钩 鼻子的成见还是让她不由得存着一份戒心。 “哦……”她有些慌乱地嗫嚅着。“我想,我是不大善于Par-ty. ”这句话 本不想说的,不知怎么却脱口而出。 他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熟门熟路地在车库里找到工具箱。 “一个人被包围在一堆器官中间,要么是乏味要么是恐惧。你是怎么个累法?” 汤潘没听懂他,完全没懂。 “物欲,把人切割得支离破碎了。看我们在谈些什么?股票赛马房地产。只 要你说的跟盈利有关,就有的是听众。否则,你在别人眼里,要么是个赚钱不得 要领的呆子,要么是个故作清高的傻子,一钱不值。要做个讨人喜欢的人,你就 得把自己包起来,包得越严越好,好像一个全身缠满了绷带的木乃伊。没人在乎 你是哪年出土的。连你自己也越来越不在乎了。”他咚咚咚地敲着钉子。“这就 是人的异化。” 汤潘被他此番骇世惊俗的论述惊得目瞪口呆。 他蹲在那儿,朝她抬起头来,示意她把工具箱移近一点。看她发呆的样子, 他笑了,笑得——怎么说呢?相当宽容。 “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宇宙,但在现实中却成了碎片。”他看了她一眼,在 工具箱里找着什么。“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么一种状态:每一个人都像是从身上锯 下来的一段肢体,一个手指,一个脖子,一条胳膊或一条腿,但从来不是一个完 整的人。”他找到一把镙丝刀,开始用它固定车牌。 汤潘跟他面对面地蹲着。正午的阳光把他那双凹陷的眼睛埋在阴影里。她动 弹不得。 汤潘第一次觉得被震撼了,37年不遇的震撼!多年来散乱的思想和感受好像 突然间找到了归宿!混沌开始沉淀,浮上来的是清澈的思想。 “这不是我说的。是马克思。他一百多年前就看到了人类的这一步。这钉子 不能用了。”他放下镙丝刀,在工具箱里找钉子。 “你是说,客厅里的人全是……” “不一定全是,但我敢断定,大部分是。” “那我呢?是一条胳膊还是一条腿?” “你。你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他找到一根钉子,拿起来瞧了瞧,并没看她。 与此同时,一个无辜的笑容一点点在鹰钩鼻子两侧“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跟他 们一样被异化?” “感觉。”这回他看着她说。 “真没想到,凌凤有这么个能掐会算的姐夫。” “小凤总是喜欢叫我姐夫。其实,我和她姐姐两年前就离婚了。” 汤潘的心突突地跳了起来!奇怪,自己这个裹在无数层绷带里的木乃伊真有 复活的可能?! “你呢?能问么?”他直起腰来,微笑地看着她。 “什么?哦,我……一个人。”她慌里慌张地支吾着,把目光移向别处。 他却突然改变了话题。 他问她有没有去纽约上州滑过雪。她说没滑过,这几年忙得连年假都顾不上 休。然后她说:滑雪一定心旷神怡吧?他说:回头咱们滑雪去,好吧?他说好吧, 可并没有看她,好像是在问他自己,或者根本就谁也没问。他掏出一张名片并把 他的手机号码写在了上面,交给她。她说她忘了带名片。她就浑身摸遍了找纸, 结果还是没有。他伸出一只手说:写这儿吧。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了。他的手 是悬空的,她每一用笔,他的手就被接下去。她就只好用左手从下面托住他的手。 他的手掌厚重而温暖。她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手对那只手的留恋。她是缓慢 地将自己的手抽回来的。她不想那样,可她没法儿。 这个无意而为却又意味深长的动作最终被一声颇为气急败坏的啪拉声打断。 那余味,那可能绕梁三日或至少在这两个大冷天儿不穿大衣非站在院儿里说话的 人之间回旋良久的余味就此夭折。 二楼卧室敞开的窗口里露出凌凤华丽的脑袋。 “怎么啦你们?”本来同样华丽的女中音居然隐隐地有了一丝黯淡。 汤潘感到自己的右手从那温厚的掌心里倏地滑落,像一只断肢,因为失去了 依托而变得冰凉。 她刚要仰头说没事,听见房门轰然而响,任和不紧不慢地叫道:“谁的车坏 啦?” 汤潘回头一看,发现任和也没穿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