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丽人 第十三章 汤潘回到纽约,进了家门第一件事就是给妈打电话,请她来美国住住。妈几 乎是兴高采烈地答应了,然后说,对门的老吴两口子又到杭州旅游去了,约她一 块儿去,她没去。 “当那个第三者干嘛?”妈的语调突然提高了,焦躁了,好像谁非逼她去不 可似的。 汤潘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念头——天哪!她的心激动得抖成一团— —是如此荒唐怪诞却又光华耀眼,简直就是天才的创举! 这时妈的话题已经不可避免地又转到汤潘的婚事,说昨天在街上碰见了你幼 儿园时的朋友,叫亮亮的。汤潘于是想起一张泥娃娃一般的圆脸蛋。那个塌鼻子 的亮亮,她记得。 人家孩子都上小学了,妈说。语气里有许多的艳羡、遗憾,甚至委屈。她早 就是做祖母的年龄了,可汤潘别说给她生个外孙,就连跟谁生还没个谱呢! 汤潘只好不可避免地谎称马上有事要出去,挂了电话。她坐在原处,发了许 久的呆,把刚才那个荒唐的念头又想了一遍。然后开始听电话留言。 电话录音里有秦岭的声音。 “Wellcome back (欢迎归来)!”他说:“给我打电话。” 半秒钟的空白,录音机里的他显然犹豫了一下,又换成英语:I mlss you so much(太想你了。)“ 他终于还是说出来了,不过是躲在面具里。英语有时候真有面具的作用,好 像用中文不好意思说的,换成英语,就好意思了。比如:I love you. 比“我爱 你” 好出口得多。汤潘想: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 必须承认,她的心在这儿颤抖了一下。她从没注意到这个装在电话内部的录 音装置有这么好的音响效果。这就是所谓的数码录音,是那种录音不用磁带的技 术。 秦岭的声音听上去低沉而富于磁性,极端地性感,是绝不扭捏作态的成熟男 人的性感。 汤潘突然想到两个字——孩子,妈说的孩子。她怎么就没想过跟他生个孩子 呢?即便在妈问到关于男朋友的问题时,她也从没打算把他作为一个人选提交上 去。 灵魂和肉体是可以毫不相干的么?她想起杰森他爸的店里常备的那本圣经, 那几乎是他爸阅读的惟一书籍。那上面有一句话,大意是:我们的心灵说不,肉 体却软弱地接受了。 她跟秦岭的关系仅仅是出于肉欲么?当然不是。那么是爱情?汤潘的思想停 在这儿,盯着自己发呆。她不知道,一对从未论及婚嫁的情人算不算真的相爱。 必须承认,汤潘又一次落伍了。在她那冥顽不化的观念里,爱情这个词,就 像千百年来所有想不开的人们吟诵的那样,是跟天长地久海枯石烂联系在一起的。 她只能说她跟秦岭的感情还不到那个火候,或者也许永远也到不了那个火候。等 等,也许世上本没有那个火候的感情存在,或者即便存在了也不过是一根终会燃 尽的蜡烛,假如罗密欧和朱丽叶,梁山伯和祝英台真的结成了夫妻,在经过了漫 长的共同生活之后,他们会不会对彼此感到厌倦呢?他们说天长地久,因为他们 从没尝过那滋味。 又听一遍秦岭的录音,汤潘抓起电话,拨通了他的号码,刚听到铃响,又啪 地一声放下。 如果这支蜡烛终将燃尽,她突然想:且让我慢慢地享用它吧。他知道我今天 回来,他在等我的电话。 这样被人等的感觉让她满足,是放弃了天长地久海枯石烂而只求其次的满足。 她想多享受一会儿这满足。于是,她打开电脑,查看E -Mail. 她正要把垃 圾Mail清除掉的时候,突然听到叮地一声铃响,电脑屏幕的左上方跳出一个方块。 方块里出现了一行字。 “嘿!是我!你在哪儿?” 汤潘看一眼方块里对方的E -Mail地址,这个人她不认识。她立即在键盘上 敲出:“你是谁?” 对方的回答很快出现了:“一个知识分子。” 她又敲出:“对不起,可能串线了。你想找谁讲话?” 对方:“就找你。” 看来上网已经跟走在大街上毫无二致,随时可能碰上个声称瞧你特别面熟的 无赖,让你甩也甩不掉。 汤潘敲出:“对不起,我得走了。” 对方:“知道我发现了什么吗?” 他或她的这句话刺激了汤潘的好奇心,她停了下来。 “什么?”她问。 “我发现世上还有比女人更有意思的东西。” 汤潘恍然大悟。这句话是她去巴黎之前的那天晚上从一本杂志上看来的。 那天晚上秦岭来电话,要过来。汤潘说不行,我明天飞巴黎,今天晚上得睡 个囫囵觉。秦岭说:我保证让你睡个囫囵觉。从他的声调里听得出,他已经不可 抑制。当时深夜12点都过了,汤潘说:求求你,饶了我吧!这次出差有老板在旁 边,我可不想误了飞机。她随手拿起刚在看的一本杂志,正看到那个笑话,就说: 跟你说个正事。秦岭果真严肃起来。汤潘说:你说,什么叫知识分子?秦岭说: 别拿这个搪塞我。汤潘捧着那本杂志念道:知识分子就是发现世上还有比女人更 有意思的东西的人。秦岭大笑,问:这话谁说的?汤潘说:这本杂志上写的。秦 岭说:真他妈缺德。汤潘笑道:现在,请你做个知识分子。秦岭垂头丧气地说: 你是说让我当个木乃伊。 这会儿,汤潘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出他的名字。 他的回答立刻出现了:你在家么?我现在过来! 汤潘一句话还没打完,只听叮咚一声,方块里出现了一行灰色小字:你的伙 伴已经下网。 眼看这家伙就要闯进门来!汤活急忙下了网,把电脑插头换成电话插头插人 墙上的小孔。刚直起腰来,电话铃就急赤白脸地响了起来。 “汤潘,哪儿去了?找死我了!” 是凌凤,邀请汤潘参加迈克尔的生日宴会。 “你一定得来。我还请了秦岭。我只有你们两个,算是我的娘家人。他们那 边可是一大家子呢!” “他们?谁?” “迈克尔的儿子女儿呀,还有一大堆七大姑八大姨的。” “你们的家庭聚会,我一个外人,合适么?” “你们既是我的朋友,也是迈克尔的朋友,有什么不合适的?”凌凤急了。 “汤潘,你可不能眼睁睁地看我一个对付他们一帮啊!” “你这说的是开Party ,还是打狼啊?” “都差不多吧!”凌凤在那边笑了。 “有那么严重么?” “来了再跟你细说吧。哎,”她突然转了话题,“你最近见过秦岭么?” 汤潘的心里猛地格噔一下。 “没有啊?我怎么会见过他?怎么啦?”连汤潘自己也不相信她居然矢口否 认,好像一个被当场捉住的小偷大言不惭地声称:我没拿,什么也没拿! 其实,就算她见了秦岭,就算她真的跟他有了什么,她侵犯了凌凤什么了? 没有。从法律上说,她完全正当。可这并不能使她在老朋友的信赖面前感觉好受 一点。她知道,她断了一个女人的梦想。她知道,对于那个把她当娘家人而无话 不谈的女人来说,这将是多么地不可原谅!简直就是背叛! 门铃大作,两个女人的谈话因这个听上去十万火急的门铃而告终。 秦岭冲进来,将汤潘紧紧抱住。 “汤潘,我们住在一起吧!”他狂吻着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什么?”汤潘喘息着,全身瘫软地倒在他的怀里,却仍没忘了发问。 “这样的日子,我再也受不了了!”他的双手使劲一托,将她轻盈的身子整 个抱了起来,像抗麻袋似地运进卧室。 狂潮平息下来,他们仿佛两只睡眼惺松的海豚终于从深海里浮上水面的时候, 他看着她,她看着他。 “好么?”他问。 “好。”她微笑着,感觉到双颊陶醉般的烧灼感,好像一个在情人的怀抱里 忘情了的处女突然为自己的忘情而羞怯起来。她早已不是处女,可一个令她心动 的男人仍会使她羞怯。 “咱们住在一起吧。汤潘。”他的手滑过她赤裸的臂膀。 “什么?” “你不愿意?” “我没说不愿意。” “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愿意?” “你是说同居。” “是的。” 汤潘不说话了。对于同居,她是有经验的,那样的日子她过了7 年。其实, 从表面看,同居和结婚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所不同的是分手比离婚轻松简便得多。 除了割舍一份感情之外,彼此之间既无责任义务的牵挂,也无财产纠纷的烦恼, 不愧为世纪末多快好省的典型。而且,比前几年上流社会颇为流行的婚前契约体 面豁达得多。说真的,对于两个即将走上神坛,宣誓相爱终生的人来说,婚前契 约里的假设是很有些令人难堪的。 这个假设相当简单,就是说,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再相爱,假如有一天我们各 奔东西,我们的财产以如下比例分成。 这实在太世俗了,说得严重点,简直就是对爱情的背叛和玷污,好像一个婴 儿刚刚出生,就已经为自己掘好了坟墓,选定了棺材,好像一旦不再相爱,那两 个曾经如胶似漆的亲密人儿便会为了谁多得几个铜板而大打出手,而这个契约便 是防患于未然的安全阀。 其实也没什么,这就是人类,看透了自身丑陋本性的人类。丑陋得虽然潇洒, 却毕竟给那令世人羡慕的爱情神话减了几分颜色。相比之下,同居就好看得多。 你至少可以说,我们准备什么时候喜结良缘。就像汤潘当年对妈说的那样:明年, 明年。 不过,话说回来,她跟苟大路的7 年未婚同居并非出于财产上的考虑。他们 搬到一起的时候,是两个纯粹的穷光蛋。当然,到荀大路愤然出走的时候,汤潘 是有了一些积蓄的。连她妈都说,幸亏没结婚,否则他还要分你的财产。其实, 他真没拿走什么大不了的财产。他拿走的东西比财产大得多,他拿走了她对人类 的信任。 “你总不至于想结婚吧?”秦岭翻转上身,俯视着她。 汤潘看着一个无辜的笑容在那高大的鹰钩鼻子两侧展开。她曾经跟他做爱。 在他们之间距离曾经消失。可现在,她突然想:他是谁?他用这样的语气问我这 样古怪的问题,显然,他也不知道我是谁。 “你呢?”汤潘问。 “形式并不重要。我是从一个破碎的婚姻里走出来的人。这是我的体会。不 过,假如你要那个形式,我并不是不能接受。” 这完全不是汤潘想象中的求婚,连荀大路那种不成功不娶的悲壮也没有。 “我请了我妈来美国住一段。”汤潘翻身下床,披上睡衣,走进卫生间,打 开冷水龙头,将一捧沁凉的水扑到脸上。 秦岭在床上愣了一会儿,依然保持着汤潘在时的那个姿势。他甚至盯着她躺 过的地方——那个聪颖过人又激情洋溢的小女人躺过的地方发了一会儿呆。 床单很雅致,奶黄的底上有一小枝一小技的嫩叶,浅灰色的,水粉画般的效 果,稀稀落落飘洒了一床。那块她躺过的床单起了皱褶,一枝嫩叶像要站起来似 的斜立在那儿。 秦岭抽掉支撑着上身的左臂,头就倒卜云,倒进那皱褶里去。他嗅到了她的 气味——淡淡的,不是香水,不是熏衣香纸,不是任何一种洗发香波,如果非让 他形容一下的话,他想:惟一能与之相比的就是早春河水的味道。那味道——他 从没对任何人说过,连汤潘也没有——让他想起他是谁,“八百里秦川”上的一 个村娃娃。他想起他的家,屋后的小河,据说是洛河的一条汉。河道很窄,水却 极清亮,每到早春便发出一种好闻的味道——极新鲜而清洌的,让人由不得想俯 身捧一捧喝了下去。他不大相信那水是来自洛河的,来自洛河而如此清亮。 有时候他想,遇见汤潘是他的命,也许渊源就来自那条河。 他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女人。他是爱她的。可他不想结婚。婚姻,以他的经 验来看,有一种使一切事物非神圣化的特殊功能。他不想失去他的女神,这满身 散发着早春河水的芳香,让他一次又一次陷入那温馨梦幻的女人——很多次,当 他们达到极乐境界的时候,他都以为自己在那条河边。对,就是那条清流荡漾的 小河边上,搂着他心爱的女人。这个幻觉,其实是那河边草滩上的少年之梦。 他是喜欢女人的,可他也怕。对于她们的美妙,他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恐惧— —他知道,那令人销魂的美妙可能非常之短暂。而婚姻则是加速这一过程的罪魁 祸首。它能将那美妙驱赶殆尽,换之以迥然不同的另一副面孔。他不敢说所有结 了婚的女人都是女巫。不过,他的前妻,凌凤的姐姐就是在他的眼前完成了那个 可怕的蜕变。 她本来是个女神的,一个一身戎装英姿飒爽的女神。从他见到她的第一天起, 她就穿着军装。 凌家的孩子们都穿着军装,包括那个还没发育好的小妹凌凤。那一身国防绿 真帅啊,配上鲜红的领章帽徽在20年前秦岭的眼里几乎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高贵的 颜色。他之所以娶了凌家长女,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这颜色,这令他无限向往却 一辈子也上不了他的身的颜色。他也不是羡慕所有当兵的,他羡慕的是那些个儿 高高脸儿白净,一看就是知识分子气质却穿了一身戎装因而威武中见秀逸的,像 他岳父的秘书那样的兵。他自觉一点也不比那秘书差,他只是没机会。 还好,时代不同了,机会以另一种方式降临到他的身上。认识凌家长女的时 候,他已是京城著名学府的高材生。 按说,他的发展前景该比那些穿军装的广阔得多。那时候的中国已开始越来 越成为一个唯学历社会——他可以从政、搞研究、当教授,有了这个高等学府的 金招牌,干什么不行?他甚至还可以参军,如果他愿意的话,当一个脸儿白净的 知识型职业军人。 可是,凌家的人全数反对。理由很简单一一他的出身。出身,那沃土千里的 “八百里秦川”便是他的症结所在。他能改变自己的一切,可是出身,他没法改。 妈的!他也不想改,凭什么改?!农民怎么啦?他这个土包子是整个军队大 院里学历最高的!有本事比能耐,比出身算个熊!他非娶她不可,对了,非—— 娶——不——可! 他就真的娶了她,而且,相信么?在凌家父母迫于女儿的压力而终于屈服了 之后,他居然昂首挺胸开进凌家大门,理直气壮地做了上门女婿。 既然是上门,就不可能理直气壮。年轻气盛的他,这个道理没想明白。学历 是有用的,可这社会上的事哪是凭学历就能办成的?渐的,他又处于劣势。 新婚过了,蜜月完了,凌家长女眼中的理想夫君一天比一天真实起未。在她 心里,对爹妈的愧疚也一天比一天强烈起来。人都说,闺女是爹妈的贴身小棉袄 儿。 为了结婚的事让老爸老妈如此伤心劳神,她这个当长女的实在是太不应该。 更何况,秦岭似乎并没有如她所期望的那样大展鸿图。 还好,在她的心渐渐凉下去的时候,机会又一次降临到秦岭身上。他获得了 一个出国进修的机会。于是,这一对险些劳燕分飞的夫妻再次携手。一年以后, 秦岭进了另一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她放弃了军籍。她还是爱他的,他在美国的 表现也比在中国出色得多。可那会儿,她一点也没有想到,为了一个男人,或者 一个自己才刚开始适应而最终不一定会喜欢的生活方式而放弃那身戎装是多么地 不值得!她是以为自己会喜欢那样的生活的。她看错了自己。 吵架,漫长的人生在争吵中显得越发漫长难耐;离婚却使人生变短了——两 人惊讶地发现在一个屋顶下已经共同生活了I0年。 秦岭真的受够了。他受够了那女人的埋怨暴怒歇斯底里的哭泣,他也受够了 她的监视。她掌握了他的一切,从钱包到皮包(她隔三岔五地翻看他的皮包,为 一张普通的秘书留言而吃一顿醋),甚至他早上吃的面包(她说吃黑麦面包有益 健康,他就只有吃黑麦面包)。可她总是不满意,跟她的妈他的岳母一样,她埋 怨他不关心不体贴不像婚前那么细致人微地体察到她的心灵和肉体的需要。总而 言之,他不如她的意。他不如他们凌家的意。 他终于决定跟她离婚。其实他离的不是她而是她那个家。那个姓凌的家,他 从此跟他们一刀两断。 离婚后的两年里,秦岭没再碰过女人。他开始对另一种感情发生兴趣。起初, 他不愿意多想。他从没怀疑过自己可能不完全是一个异性恋者。他想他是怕了, 被头一次婚姻搞怕了,可是后来,他遇到了一个追求者——小D ,一个极有才华 的年轻建筑师,比他小7 岁的男人。 他回避小D 的追求,甚至还含蓄地表示过自己对这种事没兴趣。小D 果真就 不再纠缠。可奇怪的是,从那以后,他却情不自禁地开始注意起小D 来。他发现, 小D 是个长得很美的男人。他觉得。这种同性之间的欣赏也不算什么罪过。后来 他又想:假如他和他真的进了一步,又会妨害谁呢?其实,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 比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关系简单清爽得多。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见了汤潘。他暗暗庆幸自己的幸运——在那个犹疑不决 的十字路口上遇见这么一个与众不同令他倾心的女人。否则,他会怎么样呢?他 想,他是因为对女人的绝望而产生了另一种欲念的,这不能怪他。再说,就算他 真跟小D 怎么样了,也绝对算不上邪恶。 但是无论如何,汤潘的出现使他的心死灰复燃,他甚至兴奋地感觉到自己仍 然能为一个女人神魂颠倒。就是说,他仍然是正常的,一个从本能而非从礼法上 甘愿遵循千百年来人类传统的正常男性。为此,他感到快慰和感激。 他知道,汤潘也害怕婚姻。这就是他跟她在一起不觉得累的缘故。他们是同 类,两个超越了现时现代的聪明人。但他知道,汤潘毕竟是女人。女人都需要那 种终身相许的爱情,他就说了你愿意结婚也可以的话。其实,他明白,这样的说 法根本算不得求婚,而以汤潘的脾气,她是不会主动提出结婚的。他爱就爱她那 无所不在的矜持,不像现在好多女人,明火执仗地把男人追得无处藏身,最终只 得跟她们一块跳进那个陷阱。 对于爱情来说,婚姻是个陷阱,绝对没错。 他看出来,刚才汤潘下床的时候是有些不快的。她害怕婚姻,可她爱的人真 的不想娶她又让她伤心。这就是她的矛盾,他能理解。她想要的是男人不顾一切 的追求(包括甘愿放弃自由),而自己可以矜持地拒绝挑选。 他是愿意让她快乐的,假如求婚能使她感觉幸福的话,他也不妨求上一回。 但谁能保证她会拒绝呢?连他自己也觉得这想法怪诞得出奇——个求婚者居然巴 望着被拒绝!可要是她接受了呢?女人常常搞不清楚自己啊!要是她真的接受了, 岂不让他骑虎难下了?他可不能再跳进那陷阱里,绝不! 秦岭起了床,走进卫生间,经过汤潘的身后,在马桶前站定,不慌不忙地掏 出家伙。 汤潘先是吓了一跳,继而发现秦岭的动作之从容好像他们已是多年的夫妻。 “谁创造了文明?”他掂一掂手中垂着的家伙,微昂着头,一副游思畅想的 模样,看上去一点没为她的拒绝同居而感到不快。 “是这个。没有这个就没有人类。没有人类,哪来的文明?” 汤潘含在嘴里的一口冷水扑地一声全喷在对面的镜子上,弯腰狂笑不止。 秦岭微笑着“解放”了自己,在抽水马桶的轰隆声中抱住汤潘颤动不已的肩 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