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赵刚在给报社密传回去的金球公司调查报告里,隐去了阿方和有关阿方的所有
细节。其中关于黄河队输给小龙队的这场球,赵刚写道:“……这与聂飞儒排兵布
阵有误不无关系,他以为在主场捉拿小龙队可以手到擒来,因此雪藏了多名主力队
员。黄河队全场打得急躁不堪,欲速反不达,被小龙队反越位偷袭得手。失球后,
中场球员压得过于靠前,与后防线的距离拉得太大,使小龙队得以轻松下底传中,
造成其后卫阴差阳错自摆乌龙。黄河队在下半场的后半段尽遣主力,闯关夺寨立显
效果,有两次射门都击中门柱和横梁,只能说是运气太差,直至终场前几分钟才攻
入挽回面子的一球。可以认为,运气决定了这场球的胜负。”
报告中涉及金球公司“竞猜部”的详情以及下注赌球的一系列程序,赵刚知无
不言。他特别介绍了自己从头到尾参与上周日超人队同猛虎队比赛的赌博并且如何
赢取数千块钱的过程,注明已经收集到了足够多的书面单据。
他的总结是:“一、金球公司是目前为止在国内发现的规模最大的专业足球娱
乐公司,除了赌球业务之外,其它经营项目合法正规,管理完善,市场业绩极佳,
深受球迷欢迎。
二、金球公司的赌球业务,利用合资方香港公司的渠道,同欧洲一些国家的足
球博彩公司建立了密切的业务联系。在此种业务中,金球公司为代理人性质,根据
总交易额的大小和赌项的不同,收取2 -10%的代理费。由于其未出现任何市场欺
诈行为,而且以非常封闭和隐蔽的会员制方式开展赌球业务,在赌客中享有很高的
信誉,外界对其内情一直知之甚少。
三、金球公司挑选国内甲A 甲B 联赛的一些场次自行坐庄设赌,趋者若鹜,交
易数额惊人。赌球方式不同于民间流行的那些作坊式的各类赌法,而是照搬欧洲足
球博彩的赔率制度,打着有奖竞猜的幌子,参照合法彩票的纳税规定,瞒过了工商
和税务部门,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吸引了各行各业的上万名人员参赌,性质极其恶
劣,手段十分狡诈。
四、目前已经接近了一些有关足球圈内人士和现役职业球员可能卷入赌球活动
的线索,但是尚未获得确凿的证据。据分析,球员或足球圈内人员一旦参与非法赌
球,在巨额利润的诱使下,想方设法操纵比赛结果的可能性非常之大。由于即便有
球员参赌也不可能以真名实姓入会或下注,而且制造假球的细节和详情更是无处调
查,窃以为,以本报的力量对此一环节进行取证无异于大海捞针。
五、金球公司向地方财政上缴的利税很高,所拥有的地方保护势力非常强大,
加之这是一家由当地驻军与香港公司联合经营的中外合资企业,性质相当特殊,暗
访容易,明查很难。这一点应引起特别注意。
六、本人第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告一段落,是否需要本人留守此处继续追查,请
指示。
孟义接到这份报告,立即回电,让赵刚将最新获取的录音录像和图片文字资料
全部寄回报社,暂时留在当地按兵不动继续摸底,等候新的通知。
赵刚回话照办。
《新足球》报在联赛期间向来版缺稿挤,今年的捉襟见肘更使孟义特意下文要
求编辑和记者们惜字如金,精文简句,以缓解日益增大的版面压力。
这种情况孟义比谁都清楚。这种情况却并未影响孟义以一个整版的奢侈面积推
出一组署名“本报记者”的重头报道,把“某公司”大肆赌球的内幕轰隆隆地推到
公众面前。
这篇名为《赌爆中国足球:我们的调查报告》的报道不点名不点姓,举证含蓄
但很清晰,剑不出鞘而有锋芒,其翔实披露的赌球内情和细节触目惊心有如风暴,
掀起多年未见的惊涛骇浪。
出报当天,孟义接到足协打来的电话。听说《新足球》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
料,足协领导火速约见孟义,望能当面急议此事。
孟义与报社律师大崔一道,携带赵刚收集的部分关键证据,秘密赴会,与足协
几位负责人彻夜长谈。当下商定,《新足球》可以作为举证人,但不能公开调查记
者的姓名和调查细节。《新足球》稍后的系列报道继续连载刊发,并将高度关注其
后的事态发展。
足协肯定了《新足球》的调查行动,对此类丑闻公开见报并无丝毫异议。足协
一位主要负责人气得一脚踢翻了一把椅子,怒声说,不管这家金球公司的背景如何,
即使捅了马蜂窝,也要捣毁这个混蛋窝点!
孟义得知,足协将在请示体育总局领导之后,以最快的速度把《新足球》提供
的所有证据转交公安部的有关部门,请求警方迅速查处。
为及时获悉届时查处金球公司的现场新闻,孟义紧急电令赵刚,全力以赴做好
准备,密切监视金球公司的动静,警方介入后,对事件全程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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